【文匯網訊】記者從吉林省長春市公安局瞭解到,為遏制烈性犬傷人事件發生,長春市決定從即日起至10月底,嚴查大型犬、烈性犬。
據新華網10月8日報道,長春市公安局對在居民小區內利用空房、陽台、車庫、屋頂、鐵籠飼養大型犬的居民予以先行告知,限5日內帶離居民小區,對逾期拒不將違規犬遷出的居民,沒收其犬並對犬主人做出相應處罰。
長春將對排查中發現的烈性犬逐戶逐條進行清理,特別是在小區內飼養藏獒犬、德國牧羊犬等對人有攻擊性的烈性犬,堅決予以沒收,對不服從管理者,處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長春警方還將加強對公園、廣場、人員密集場所的巡邏檢查,對戶外遛犬者進行勸導,使其不要將犬帶到公共場所,以防看管不善造成犬傷人、犬嚇人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