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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夢熊被控六罪 自辯借錢度日


http://news.wenweipo.com   [2013-10-09]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10月8日,劉夢熊、黃坤等4名被告出庭應訴,法官最終將保釋金由原先的100萬港元倍增至300萬港元,兩人才獲准保釋,卻必須交出旅遊證件,被限制出境。在8日的庭審上,劉夢熊辯稱自己早已負債纍纍,需向友人借貸100萬港元度日。東方明珠石油目前仍停牌,最新收報0.33港元,年初至今已累計暴跌逾五成,市值蒸發約10億港元。

據《21世紀經濟報道》報道,面對來自香港廉政公署和香港證監會(SFC)的雙重指控,平日裡習慣「開炮」的劉夢熊也沒了脾氣,他反覆對記者強調:「公道自在人心。」

10月7日,香港廉署正式落案起訴上市公司東方明珠石油有限公司(下稱「東方明珠石油」)高層,其中包括前全國政協委員劉夢熊和人稱「股壇大廚」的傳奇商人黃煜坤(別名黃坤)。兩人涉嫌在收購美國油氣田時串謀詐騙香港聯交所。另有黃坤的「紅顏知己」翼小紅被加控清洗犯罪收益,即「洗黑錢」,涉資6.7億港元。

案件無論從涉案規模還是涉案人背景,都堪稱近年來情節最嚴重的串謀詐騙案。

4名被告涉嫌利用虛假陳述,謊稱由黃坤全資擁有的私人控股企業購買美國猶他州油氣田控股公司35%的股權,涉資7000萬美元,借此大幅拉升交易估值。相比串謀詐騙,若控方證實虛假陳述,最高可判入獄14年。

此案還驚動了SFC介入跨部門調查,初步結果顯示,黃坤涉嫌借用4名商業夥伴及下屬,以8.25億港元出售其所持有的東方明珠股權,卻從未支付款項,以代持股份之名故意躲避全面要約,違反《收購守則》。

10月8日,劉夢熊、黃坤等4名被告出庭應訴,法官最終將保釋金由原先的100萬港元倍增至300萬港元,兩人才獲准保釋,卻必須交出旅遊證件,被限制出境。廉署表示,隨著調查深入,不排除加控其他罪項,案件押後至11月9日提堂。

左手油田 右手股權

2010年初,當時名為東方明珠創業的上市公司洽購美國猶他州天然氣油田,收購估值從最初傳聞的1億美元倍增至最終成交的2億美元,廉署懷疑有公司高層利用關聯公司申報虛假交易金額,故意提升交易估值,未經董事局同意,借用代理人收取利益。

廉署落案起訴公司主席兼執行董事黃坤、前副主席兼執行董事劉夢熊;另外2名被告分別為44歲的家庭主婦翼小紅和東方明珠石油副財務總監兼行政經理葉瑞娟。

2010年5月24日的公告顯示,東方明珠通過與兩家離岸公司Marvel Sunlight Limited和Charcon Assets Limited(CAL)訂立收購要約,以2億美元收購Oasis 100%的股權及70%的投票權,獲得美國猶他州天然氣油田的所有權。其中,CAL在BVI註冊,屬黃坤全資擁有的私人控股公司;要約中聲稱CAL曾斥資7000萬美元提前收購了Oasis價值35%的股權。此外,Marvel及其實益擁有人是獨立於公司及其關聯人士的第三方,佔有Oasis剩餘65%股權。協議中,Marvel同意有條件向劉夢熊轉讓Oasis 15%的股權,價值3000萬美元。

但來自廉署和SFC的調查卻一一推翻了公司的陳述。

首先,SFC發現2010年初,黃坤與其商業夥伴翼小紅分別持有43.38%和1.53%的東方明珠權益,這與收購要約中Marvel Sunlight Limited的持股比例完全吻合,因此翼小紅就是Marvel的實益擁有人。由此,獨立第三方為不實陳述。

另據廉署掌握的證據,CAL收購Oasis 35%股權的代價並非7000萬美元,實際出資金額不詳,甚至不排除黃坤「左手換右手」,空手套白狼。

在8日的庭審上,劉夢熊辯稱自己早已負債纍纍,需向友人借貸100萬港元度日,其窘迫的財政狀況讓人不禁懷疑當時承諾的3000萬美元購股權是否真實兌現。

若廉署懷疑屬實,黃坤出資7000萬美元和劉夢熊收購Marvel 15%的股權所花費的3000萬美元,合共1億美元可能打了折扣甚至根本不存在。由此,東方明珠所花費的2億美元中最多有一半屬於內部利益輸送。

代持疑雲

收購時,東方明珠先後僅拿出5000萬美元現金,剩餘1.5億美元通過向Marvel、劉夢熊和黃坤持有的CAL發行8.48億股新股籌集。

按照配股後的持股量,黃坤與翼小紅將增至44.50%和12.37%,合共超過50%的投票權,將自動觸發《收購守則》規定的強制性全面要約,即向公司所有股東收購所持股份。

東方明珠通過延遲發行新股,避免了全面要約的責任。但在2011年5月16日,黃坤據稱向馬永玲、李炯和葉瑞娟以8.25億港元出售其持有的全部股權。調查顯示,三人從未就相關股份向黃付款。拋離股權包袱後,黃坤順利接受配發新股,占股26.35%;但若計算三人為黃代持的股份,他在公司的實際股權為35.72%,超過了30%的個人持股上限,須觸發全面要約收購。

SFC表示,三名自然人與黃坤關係密切,並非公司宣稱的獨立第三方,且三人在關鍵時期並非真正的股權買家,只是代黃持有東方明珠的股份。黃坤的行為已違反了《收購守則》,若情節嚴重,可依次給予公開譴責、紀律行動甚至撤銷公司註冊的處罰。

另一名被告翼小紅則被控於2010年3月9日至2011年5月17日期間,涉嫌處理2項合共3.9億港元的財產,及2.862億股股份,總值6.7億港元。她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有關財產來源於相關罪行的收益。

記者第一時間撥通了黃坤的手機,聽明來意後,他拒絕接受任何採訪,否認所有指控,匆忙掛斷了電話。時任公司副總裁的劉夢熊則不斷重複「公道自在人心,清者自清」。

當「香港殼王」遇上「股壇大廚」

縱觀兩人的發家史,劉夢熊和黃坤本就不是實業家,兩人均善用資本遊戲套利。

劉夢熊因善於替客戶買殼上市而獲得「香港殼王」的美譽,經典案例包括促成和成國際(現名中海船舶)收購九倉旗下的寶福集團34.87%的股權,創下3.5億資金控股6.1億資產規模的神話。劉還曾為上海首富周正毅買殼上市,後因周牽涉社保案,無疾而終。

而現年65歲的黃坤,18歲從深圳寶安穿過鐵絲網偷渡入港,由學廚做起,不到6年升至五星級酒店行政總裁,後棄廚從商,促成京華酒店交易獲得100萬港元的第一桶金。隨後,黃成立明珠興業借貸炒樓,據傳個人身家最高180億港元。

2006年,兩個炒家同時將目光瞄準了海外資源行業,一拍即合成立了東方明珠創業(後更名為東方明珠石油),斥資過億美元橫掃內蒙古、哈薩克斯坦、美國和俄羅斯等國天然氣油田。

東方明珠石油目前仍停牌,最新收報0.33港元,年初至今已累計暴跌逾五成,市值蒸發約10億港元。

      責任編輯:春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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