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備受關注的養老體系改革方案有了最新進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多部委將於近日與多套養老方案的設計者們碰頭,就相關問題進行內部研討。
據華夏時報報道,「目前我們已經接到了人保部的開會通知,會上將拿出幾套養老方案進行討論,而且每套方案都有主要評論人,但清華養老方案由於時機尚不成熟暫不在討論範圍之內。」10月9日,清華大學就業與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楊燕綏接受《華夏時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據悉,本次會議討論的議題是養老改革頂層設計方案,其中,對企業費率的徵繳、增加繳費年限、養老金替代率等問題的討論將不可避免。
21世紀網記者採訪獲悉,此次會議討論的方案大部分來自中國社科院、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中國人民大學、浙江大學等相關學術研究團隊於7月底上交給人保部的方案。同時,人保部也將力爭在年內向國務院提交部門方案。
清華養老方案暫被擱置
「清華養老方案涉及的是國民基礎養老金,也就是全國大整合,從城市到農民的國民待遇和政府責任都界定清楚,在享受養老待遇上沒有了身份上的區別。但媒體的關注點大都一味地停留在延遲退休上,這也增加了方案實施的難度。」楊燕綏解釋道。她認為,養老問題不能總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既然要合併多軌制,就要有一個合併多軌的正常軌道,將政府責任和個人賬戶的市場責任分開,一味調低就高,只能使得政府的財政責任永遠往上漲,缺乏持續性。「但這個問題短期內很難解決,以此為基礎的清華方案也就暫不做討論。」楊燕綏說。
無論出於何種原因,清華養老方案確實是被暫時擱置了,而此消息記者在人保部也得到了證實。
「針對眾多養老方案,部分媒體說延遲退休年齡已達成共識,那是不可能的。」10月10日,一位接近人保部的人士接受《華夏時報》記者採訪時明確表示,延遲退休影響面非常大,當前中國並不具備延遲退休年齡的條件,此次會議不涉及相關內容。
眾所周知,延遲退休的前提是實行大並軌,而大並軌影響最大的是政府公共部門的利益,而延遲退休的結果是增加工作年限,影響最大的則是企業職工的利益。因此,無論是哪一個群體,都將是一發不可牽,牽之動全身。
繳費年限或做調整
延遲退休方案既然不可行,那麼間接實現推遲領取養老金的方式也就成了最好的選擇,比如增加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
就現行制度而言,目前我國養老保險的最低繳費年限是15年,每多繳費一年領取時可以多增加一個百分點,但多繳費的激勵力度並不足以彌補繳費年齡規定過短所帶來的道德風險,同時,部分參保者繳費滿15年之後就不再繳費,這也增加了政府的支付壓力。
「養老金的替代率不能低於繳費工資的50%,這已經是最低標準了,但我們又不可能拿一半的工資來進行繳費,所以,只能增加繳費年限,此問題在這次會議上一定會有所涉及。」10月9日,一位將參加月中內部研討會議的專家接受《華夏時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他說,一般來講,養老保險的繳納應是工作時候繳兩年,退休以後領一年,也就是說,如果退休後的預期壽命是15年,那麼就應繳費30年。
據社科院世界社保中心主任鄭秉文介紹,按照國際經驗,養老金替代率大於70%,即可維持退休前現有的生活水平,如果達到60%-70%,即可維持基本生活水平;如果低於50%,則生活水平較退休前會有大幅下降。而人保部專家咨詢委員會專家、中央財經大學社保系主任褚福靈測算,2011年我國企業養老金替代率僅為42.9%,低於國際警戒線。
簡單點說,就是退休後我們的養老金還不到退休前工資的一半。
而在眾多專家眼裡,相較延遲退休而言,將養老待遇同繳費年限緊密捆綁、最終實現推遲領取養老金,此方案的實施難度相對較小,卻可以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雖然國家規定養老保險的最低繳費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不止15年,也就是說,實際上的繳費年限遠遠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繳費年限,對個人的影響也相對較小。」10月10日,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政策研究中心秘書長唐鈞接受《華夏時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增加繳費年限應形成一種激勵機制而非強制,繳費多的人理應多受益。
華夏時報記者採訪獲悉,增加繳費年限雖是本次會議不可迴避的議題,但具體延長多長時間、何時領取養老金等細化的內容均需進一步討論,暫無定論。
除此之外,上述與會專家表示,此次會議還將就增加企業繳費問題進行討論。但他擔心,一旦再增加企業的繳費水平,企業的負擔將會進一步加劇,應該5個人完成的工作量,最終只能聘請兩個,這不光是簡單影響就業,而且是擠出就業,這不光對養老金的發展不利,對整個經濟的發展都有影響,無異於殺雞取卵。
上述與會專家明確表示,不管方案是否成熟和長遠,主管部門在明年「兩會」召開之前終將拿出一個方案,因此,年底前應會有個方向性的方案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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