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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提6省試點養老金並軌 受阻失敗


http://news.wenweipo.com   [2013-10-20]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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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網訊】全國人大代表、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保險系教授孫潔告訴京華時報記者,2009年我國曾提出在6省市試點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逐漸並軌至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中。但由於相關人員退休待遇水平會大幅下降而受到重重阻撓,配套政策始終未出台,並軌也未實際啟動。

據京華時報報道,昨天,有媒體爆出,多部委與多套養老方案設計者們召開了為期兩天的閉門會議,並在養老制度上達成了多項共識,其中包括延長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和養老金實行並軌。就此,本報記者採訪了人社部社保研究所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相關負責人,該負責人表示,他們也支持延長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但認為需要選擇一個合適的時機推出。全國人大代表、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保險系教授孫潔認為,如果延長繳費年限必須提高計發標準。

養老方案有4個版本

媒體報道稱,清華大學就業與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楊燕綏表示,這次會議僅界於部門和專家之間的討論階段,以後還有部門和部門之間、中央和地方之間各個層面的討論和研究。目前,多方在頂層設計的規劃、養老制度的安排以及如何實現上述制度這三大問題上達成了方向上的共識,但涉及的具體養老方案及相關政策何時出台均無定論。

據悉,簽訂保密協議的養老方案共有4個版本,分別由中國社科院、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中國人民大學、浙江大學四方提供。

制度設計「小步慢跑」

此次據媒體報道,養老改革頂層設計方案如何定位,是這次閉門會議涉及的一個重要問題。楊燕綏表示,頂層設計的定位著重在未來一個方案的設計還是對現行政策進行修補?這個問題在這次會議上的討論相對集中。養老是個長期計劃,因此,養老改革頂層設計方案達成的共識就是,既要著重未來的規劃又要兼顧當前政策的修補。

京華時報記者從人保部相關人士處瞭解到的結果則是,任何制度尤其是養老方面的制度,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定是小步慢跑,制度設計上也會更加傾向於選擇能夠平穩過渡的方案。

未來個人賬戶將放大

「達成的第二個共識就是基本養老保險的統籌問題,『統賬結合』的結構是有共識的,但是採取大統籌小賬戶還是小統籌大賬戶等還需要磨合。」楊燕綏說,從近期發展考慮,採取大統籌小賬戶相對合理,畢竟財政資金還不到位;但從未來發展看,財政資金到位以後要限定,不能無限放大,因此,統籌賬戶應縮小,個人賬戶要趨大。

企業繳費有望減負

第三個達成共識的問題則是對制度安排的執行落實,經過討論,針對養老制度將採取「三分政策、七分管理」的原則。

楊燕綏介紹,與會人員一致認為,一定要加強居民檔案和社保信息的管理,只有這些數據向上集中才有可能形成頂層設計,如果連家底都摸不清,就是盲目設計。

與會專家同時告訴記者,除了延長繳費年限以及養老金並軌等焦點問題之外,針對企業繳費

的問題有關各方也達成了共識。與會團隊一致認為,企業的繳納費率太高,相關部門將就此從多渠道籌集資金,用來減少企業相關費率的負擔。

關於繳費年限

延長年限好過延時退休

昨天,人社部社保研究所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相關負責人向本報記者表示,他們同時支持延長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以及延遲退休年齡,但必須選擇一個合適的時機推出。

目前,我國的法定退休年齡是男職工60歲,女職工50歲,女幹部55歲,養老保險的最低繳費年限則是15年。很多人二十幾歲就參加工作,相當一部分人的工作年限不止15年,很多人的工齡都可達到二三十年,實際繳費年限會遠遠超出15年。相對而言,增加繳費年限對個人的影響相對較小。但是,一旦延長退休年齡,則是實打實地要多工作幾年。因此相對而言,延長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的變革更容易做到。

每多繳1年養老金多發5%

全國人大代表、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保險系教授孫潔向本報記者強調,延長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的方式也不應一刀切,而要逐步延長,更不應像一些地區醫保繳費年限需達25年那樣,設置過高的門檻。她建議每三年延長1年期的繳費年限。同時她表示,現有政策的細節也必須調整。她介紹,原來我國規定,養老保險繳費年限超15年後,每多一年,可在原有應得養老金的基礎上,多計發1%。換言之,「如果你的養老繳費年限達到25年,比規定多了10年,那你的月養老金相關標準就比原來增加10%。」

孫潔認為,原有標準太低了,如果延長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必須提高原標準。她分析,考慮到物價增長和目前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已經超過3%等因素,養老保險繳費年限超15年後,每多一年,至少應在原有應得養老金的基礎上,多計發5%。因為參保者和單位交的養老保險費收益如果每年還沒有銀行定期存款利率高,那明顯就是負增長,大家還不如拿這些錢去買收益更高的保本理財產品了。

關於雙軌制並軌

企退職工退休金應年漲20%

全國人大代表、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保險系教授孫潔告訴本報記者,2009年我國曾提出在6省市試點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逐漸並軌至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中。但由於相關人員退休待遇水平會大幅下降而受到重重阻撓,配套政策始終未出台,並軌也未實際啟動。

她介紹,目前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職工的養老金替代率(養老金占退休前工資的比例)相差懸殊,即機關事業單位職工退休可拿到在職工資的80%至90%,而企業職工退休後只能領到在職工資的40%至60%。

近十年來,我國連續每年都提高企業職工退休金水平約10%,使得二者的差距有所縮小。但孫潔認為,由於每年提高企業職工退休金水平都是向低收入職工優先傾斜,所以絕大多數人的提升水平極為有限。孫潔提出,今後我國應以普通企業退休職工為提高退休金水平的重點,提高幅度也應遠超10%,可考慮向20%這一幅度靠攏。同時考慮降低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替代率,為養老金雙軌制並軌創造條件。

機關事業單位可設職業年金

孫潔表示,考慮到二者養老金替代率確實相差懸殊,可為機關事業單位全面建立類似企業職工補充養老保險—企業年金的制度,即增設職業年金,解決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並軌後可能出現的標準降低問題。

中央財經大學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靈教授昨天也向本報記者表示,養老金雙軌制的並軌是十分必要的,全面設立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製度也是需要的。但他同時認為,應以養老金雙軌制並軌為契機,將我國養老保障體制完善為四大支柱體系。

他建議,第一項支柱屬於覆蓋最全面的,即在新農保、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和職工養老保險中,全面實行基礎養老金,保障大家的基本權益。第二項支柱則是要完善職工養老保險體系,包括實現雙軌制並軌。第三項支柱大力發展普通商業養老保險,建立健全,並擴大職業年金和企業年金製度的覆蓋面。第四項支柱是一項兜底機制,包括完善低保制度,為高齡老人建立高齡老人津貼制度等。

      責任編輯:賀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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