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湖南省懷化市鶴城區人民法院,22日對麻陽苗族自治縣縣委書記胡佳武辦公室被竊聽竊照一案一審宣判,被告人李熠、楊凡、劉陽犯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均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但李熠、楊凡、劉陽均立即表示要上訴,證據形式、物證來源等,都是他們不服判決的理由。
據新華社報道,法院審理查明,自2012年3月13日起至10月2日止,被告人李熠、楊凡、劉陽採用在胡佳武辦公室飲水機內安裝竊聽、竊照設備等方式,對胡長時間偷拍。隨後,還以相關視頻資料要挾胡佳武並提出個人政治待遇要求。法院認為,被告人李熠、楊凡、劉陽行為均已構成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根據犯罪情節,法院一審均判處三人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
據瞭解,作案時,李熠是中共麻陽苗族自治縣委員會督察室幹部;楊凡是麻陽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幹部;劉陽是麻陽苗族自治縣公安局綠溪口派出所所長。一審宣判後,3名被告人表示不服判決將上訴。據記者旁聽一審宣判時的瞭解,3人辯解和辯護意見主要集中以下幾點:
一是認定本案有罪證據系違法收集,證據形式不合法,不能作為認定犯罪的證據;
二是竊聽、竊照設備已被被告人楊凡丟棄,現有物證來源不明,定罪證據不足;
三是鑒定機構無鑒定資質、鑒定書形式不合法,檢材來源不明,鑒定不能採信;
四是本案沒有造成嚴重後果,不構成犯罪。
對上述辯解和辯護意見,懷化市鶴城區人民法院根據查明的事實、相關物證、鑒定機構出具的鑒定結果、證人證言等一一予以評判,均不予採納。
據悉,「麻陽偷拍案」3名被告人上訴後,二審將在湖南省懷化市中級人民法院舉行。
回顧
●2012年2月初
三人共同謀劃在胡佳武辦公室安裝偷拍設備,以此要挾領導達到提拔的目的。
●2月底至3月初
三人購置了偷拍設備,安裝到一台與胡佳武辦公室同型號的飲水機內,李熠、楊凡伺機將飲水機替換。
●3月至10月初
李熠利用筆記本電腦及飲水機內的設備進行偷拍,將偷拍下來的視頻資料存放於移動硬盤內。
●10月17日下午
李熠將相關視頻通過MP4播放給胡佳武,同時向胡佳武提出了解決三被告人政治待遇的要求。
隨後胡佳武報案,三人被抓。
細節
現場播視頻要求提拔3人
李熠在供述中表示,2012年2月初,他與楊凡、劉陽在一起用餐時,他提出在胡佳武的辦公室安裝竊偷拍設備,利用偷拍的視頻要挾領導,達到提拔的目的。其餘二人均同意,並對偷拍事宜進行了分工協作。
懷化市鶴城區人民法院審理查明的事實中,劉陽對偷拍進行了分工:楊凡負責購買偷拍設備,費用由三人平攤;李熠負責偷配胡佳武辦公室的鑰匙。接下來,楊凡在武漢市購買了竊聽、竊照器材和數枚偽裝攝像頭的螺帽;李熠、楊凡在麻陽縣一家電器專賣店購買了與胡佳武辦公室同樣型號的「沁園」飲水機一台。隨後,李熠、楊凡、劉陽將竊聽、竊照器材安裝在購買的飲水機內部,將攝像頭安放在特製的螺帽內,用膠水固定在飲水機頂蓋左側面。
餘下的事情變得很簡單:李熠利用偷配的鑰匙,與楊凡秘密進入麻陽縣委辦公樓三樓胡佳武的辦公室,將上述安裝有竊聽、竊照器材的飲水機與胡佳武辦公室的飲水機進行替換。
胡佳武的證言表明,2012年10月17日上午,李熠在縣委辦公樓二樓的值班室,播放了他在辦公室與人往來的視頻。李熠還稱這是自己的兩個公安朋友要李熠轉交給他的,並問他怎麼辦。10月18日下午,李熠到他辦公室要求將其兩個朋友提拔進黨委班子,李熠本人想做他的生活秘書,並揚言如果這些想法不實現,就公布偷拍的視頻。據新華社
追問
要挾縣委書記視頻到底是何內容?
一審宣判後,3名被告人表示不服判決將上訴。但是偷拍的視頻內容究竟是什麼?這3人當時為何深信手中的偷拍視頻可以換來更好的烏紗帽?至今仍是一個謎。
目前,胡佳武的工作和職務並未隨著這起案件的發生和一審宣判有任何變更。在麻陽苗族自治縣政府網站的「領導之窗湖南省懷化市鶴城區人民法院,22日對麻陽苗族自治縣縣委書記胡佳武辦公室被竊聽竊照一案一審宣判,被告人李熠、楊凡、劉陽犯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均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但李熠、楊凡、劉陽均立即表示要上訴,證據形式、物證來源等,都是他們不服判決的理由。
據新華社報道,法院審理查明,自2012年3月13日起至10月2日止,被告人李熠、楊凡、劉陽採用在胡佳武辦公室飲水機內安裝竊聽、竊照設備等方式,對胡長時間偷拍。隨後,還以相關視頻資料要挾胡佳武並提出個人政治待遇要求。法院認為,被告人李熠、楊凡、劉陽行為均已構成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根據犯罪情節,法院一審均判處三人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
據瞭解,作案時,李熠是中共麻陽苗族自治縣委員會督察室幹部;楊凡是麻陽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幹部;劉陽是麻陽苗族自治縣公安局綠溪口派出所所長。一審宣判後,3名被告人表示不服判決將上訴。據記者旁聽一審宣判時的瞭解,3人辯解和辯護意見主要集中以下幾點:
一是認定本案有罪證據系違法收集,證據形式不合法,不能作為認定犯罪的證據;
二是竊聽、竊照設備已被被告人楊凡丟棄,現有物證來源不明,定罪證據不足;
三是鑒定機構無鑒定資質、鑒定書形式不合法,檢材來源不明,鑒定不能採信;
四是本案沒有造成嚴重後果,不構成犯罪。
對上述辯解和辯護意見,懷化市鶴城區人民法院根據查明的事實、相關物證、鑒定機構出具的鑒定結果、證人證言等一一予以評判,均不予採納。
據悉,「麻陽偷拍案」3名被告人上訴後,二審將在湖南省懷化市中級人民法院舉行。
回顧
●2012年2月初
三人共同謀劃在胡佳武辦公室安裝偷拍設備,以此要挾領導達到提拔的目的。
●2月底至3月初
三人購置了偷拍設備,安裝到一台與胡佳武辦公室同型號的飲水機內,李熠、楊凡伺機將飲水機替換。
●3月至10月初
李熠利用筆記本電腦及飲水機內的設備進行偷拍,將偷拍下來的視頻資料存放於移動硬盤內。
●10月17日下午
李熠將相關視頻通過MP4播放給胡佳武,同時向胡佳武提出了解決三被告人政治待遇的要求。
隨後胡佳武報案,三人被抓。
細節
現場播視頻要求提拔3人
李熠在供述中表示,2012年2月初,他與楊凡、劉陽在一起用餐時,他提出在胡佳武的辦公室安裝竊偷拍設備,利用偷拍的視頻要挾領導,達到提拔的目的。其餘二人均同意,並對偷拍事宜進行了分工協作。
懷化市鶴城區人民法院審理查明的事實中,劉陽對偷拍進行了分工:楊凡負責購買偷拍設備,費用由三人平攤;李熠負責偷配胡佳武辦公室的鑰匙。接下來,楊凡在武漢市購買了竊聽、竊照器材和數枚偽裝攝像頭的螺帽;李熠、楊凡在麻陽縣一家電器專賣店購買了與胡佳武辦公室同樣型號的「沁園」飲水機一台。隨後,李熠、楊凡、劉陽將竊聽、竊照器材安裝在購買的飲水機內部,將攝像頭安放在特製的螺帽內,用膠水固定在飲水機頂蓋左側面。
餘下的事情變得很簡單:李熠利用偷配的鑰匙,與楊凡秘密進入麻陽縣委辦公樓三樓胡佳武的辦公室,將上述安裝有竊聽、竊照器材的飲水機與胡佳武辦公室的飲水機進行替換。
胡佳武的證言表明,2012年10月17日上午,李熠在縣委辦公樓二樓的值班室,播放了他在辦公室與人往來的視頻。李熠還稱這是自己的兩個公安朋友要李熠轉交給他的,並問他怎麼辦。10月18日下午,李熠到他辦公室要求將其兩個朋友提拔進黨委班子,李熠本人想做他的生活秘書,並揚言如果這些想法不實現,就公布偷拍的視頻。據新華社
追問
要挾縣委書記視頻到底是何內容?
一審宣判後,3名被告人表示不服判決將上訴。但是偷拍的視頻內容究竟是什麼?這3人當時為何深信手中的偷拍視頻可以換來更好的烏紗帽?至今仍是一個謎。
目前,胡佳武的工作和職務並未隨著這起案件的發生和一審宣判有任何變更。在麻陽苗族自治縣政府網站的「領導之窗」欄目中,胡佳武仍然擔任縣委書記一職。
一位法律界人士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鑒於這起案件已成為公共事件,在對3名非法偷拍者繩之以法後,有關部門理應介入對偷拍視頻內容本身的調查,就公眾關心的內容——偷拍的視頻內容是否存在違法違紀行為給出一個明確的交代。
」欄目中,胡佳武仍然擔任縣委書記一職。
一位法律界人士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鑒於這起案件已成為公共事件,在對3名非法偷拍者繩之以法後,有關部門理應介入對偷拍視頻內容本身的調查,就公眾關心的內容——偷拍的視頻內容是否存在違法違紀行為給出一個明確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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