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最高人民法院今年多次提及審判獨立,最近提及程度明顯密集。據媒體統計,在10月份,最高法相關領導至少5次提及「審判獨立」。
據南方都市報報道,專家分析審判獨立將是司法改革方向,還有人解讀為中國正在走向司法獨立。日前,最高法相關負責人表示,「審判獨立」確實是三中全會後司法改革的方向,但並非三權分立的「司法獨立」。
「審判獨立」為何近期一再被提及
今年以來,審判獨立成為司法改革的重點關鍵詞,習近平和最高法均多次提到「要確保審判機關獨立行使審判權」。
今年2月,習近平在主持中央政治局集體學習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時,就提出「要確保審判機關獨立行使審判權」。其後,在全國高級法院院長座談會等多個場合,最高法院院長周強也多次談及「審判獨立」。而在最近,審判獨立的提法更加密集,最高法院領導人在公開場合提到司法改革時幾乎都會提及審判獨立。
「審判獨立」為何一再被提及?最高法相關負責人日前表示:「法官站都站不直,怎麼能辦案公正?只有獨立才能保證公正。三中全會也是要向這個方向去改革。」
但是,也有一些觀點認為,中國的審判獨立即是西方的司法獨立。對此,最高法相關負責人強調,審判獨立並非司法獨立。「司法獨立指的是西方的三權分立,我國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下的一府兩院制度,法院、檢察院對人民代表大會負責,所以我們要強調的是『審判獨立』。」
審判獨立強調法官辦案不受外界干涉
具體到「審判獨立」的內容,這位負責人介紹,審判獨立強調法官不受外界干涉的辦案權。
他說,審判獨立包含兩個層次,一是獨立於外部的行政機關、組織個人、媒體輿論。他進一步解釋說,尤其是對於基層黨委、政法委、地方政府來說,案件辦理遵從於法律,「現在已有明確的意見,地方黨委、政法委不插手個案。」
審判獨立的第二層含義,則是強調法院系統內部的獨立性。「上下級法院之間是監督與被監督關係,法官辦案不搞請示匯報,辦案權不受院長庭長的干預。」該負責人解釋說。
該負責人的表述,也體現在最高法日前剛剛公佈的《關於切實踐行司法為民大力加強公正司法不斷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若干意見》中,該《意見》明確提出「堅決抵制各種形式的地方和部門保護主義,堅決排除權力、金錢、人情、關係等一切法外因素的干擾,不斷健全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的制度機制,堅決維護憲法法律的尊嚴和權威」。
昨天,北京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沈巋向南都記者表示,有關「審判獨立」,目前中央最關注也最需要解決的,是地方本位主義對司法的影響,「擺脫地方的不正當干預的具體方法還在討論中,初步明確的,是將從財和物上保證地方法院具有相當的獨立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