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備受社會關注的陝西富平產科醫生張淑俠拐賣嬰兒案今日上午9時將在陝西省渭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渭南市檢察院起訴書指控稱,張淑俠以出賣為目的,拐賣兒童多人,並致一人死亡,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拐賣兒童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據新華網報道,庭審過程中,新生兒父母是否感染傳染病、新生兒能否通過父母傳染疾病成為庭審焦點,對於法官和公訴人的提問,張淑俠多次以自己不太瞭解傳染病和遺傳的知識為由不置可否。
犯罪嫌疑人張淑俠是陝西富平縣婦幼保健院婦產科副主任,涉嫌多次以新生兒患有傳染性疾病和先天畸形等為由,建議家屬放棄新生兒,而後將嬰兒販賣。
涉案醫生多次稱嬰兒患先天性疾病
2013年7月16日,陝西富平縣薛鎮村村民董某(23歲)在富平縣婦幼保健院分娩過程中,富平縣婦幼保健院婦產科副主任張淑俠告知董某及其家屬「新生嬰兒患有先天性傳染病及先天殘疾」。於是,新生嬰兒父親表示自願放棄並自行委託醫生張淑俠對新生嬰兒進行處置。隨後,嬰兒家屬質疑嬰兒被拐賣,並向富平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報案。
經初步調查,此案系一跨省拐賣嬰兒團伙案件。7月16日晚,在董某分娩後,張淑俠以「嬰兒患有先天性疾病」為由,誘使家屬放棄對嬰兒治療並交由自己處理。在此過程中,張淑俠與山西的犯罪嫌疑人潘某取得聯繫,17日凌晨3時,潘某、崔某駕車從山西來到富平,從張淑俠家中以2.16萬元將嬰兒買走,後又以3萬元將嬰兒販賣給其他犯罪嫌疑人。
案發後,不斷有曾在富平縣婦幼保健院生產的產婦和家屬,向富平警方報案,他們懷疑自己在富平婦幼保健院出生的孩子也曾被醫務人員用相同手法進行處理。
陝西省社會科學院副院長石英認為,張淑俠「新生嬰兒患有先天性傳染病及先天殘疾」的說辭抓住了農村群眾的心理特點,因為這些說辭會讓家屬覺得生出殘疾孩子讓鄉親們恥笑,而「花費幾十萬」的說法則利用農村群眾「怕花錢」、「花不起錢」的現實,對他們形成了強大的心理壓力,從而作出放棄決定。
陝西富平副縣長等6責任人被免職
8月8日,陝西省省長婁勤儉主持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富平縣拐賣新生兒案件處置工作。他強調,要依法嚴厲打擊犯罪分子,不惜一切代價解救被拐賣兒童,給群眾和社會以交待。
婁勤儉指出,富平縣拐賣新生兒案件是一起情節極其嚴重、性質極其惡劣、社會影響極壞、嚴重威脅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的惡性事件,必須以對人民群眾高度負責的態度,紮實做好相關工作。
8月9日,陝西富平縣對相關責任人組織處理進行了宣佈,該縣副縣長李雷平、衛生局局長汲新民、分管副局長卞慈梅、婦幼保健院院長王莉、分管副院長姚軍民和分管護理工作的工會主席宋粉玲等6人被免職,並將根據案件偵辦進展情況,嚴格依法依規依紀對相關人員嚴肅追究相應責任。
據當地警方透露,截至8月9日,公安機關已接到群眾報案55起,其中涉及嫌疑人張淑俠的26起(經初步核查確定10起不屬於刑事案件),立案查實5起,其它正在核查中。其中,「7·20」案件中的新生兒和此前被販賣的一對雙胞胎共3人已獲救。張淑俠等9名犯罪嫌疑人被警方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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