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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女士拿著房屋買賣協議卻無法入住。(本報重慶傳真) 【文匯網訊】(實習記者 張馨月 重慶報道)劉成君女士通過中介公司,花費66萬餘元購買了一套位於重慶江北區的二手房。但讓她意想不到的是,她購買的這套房屋早被前房主出租給他人,而且租期竟然長達20年。
劉成君今年1月5日和家人到小區看房,看上了一套三居室。經過一番討價還價,劉成君和中介最終商定以66萬餘元價格購買該房,並交了2萬元定金。不過,和她簽合同的並不是原房主,而是委託人。簽合同兩天後,劉成君通過銀行轉賬支付了40萬元房款,此後辦理過戶等相關手續也非常順利。21日,劉成君辦理了過戶,拿到了房產證。之後不久劉成君的母親去看房子,發現門口竟貼了一張租賃合同,門上寫著「房屋已出租,買了也住不進來」。劉成君得知這一消息後,隨即聯繫中介,對方稱房屋不可能出租,叫她放心。2月25日,劉成君將剩餘的24萬元房款打到了指定賬戶上,然後聯繫中介公司,要求接房。然而,接房當天,劉成君卻發現屋裡竟住了人,對方手裡還有租賃合同。中介公司得知此事後表示並不清楚房屋之前存在租約,也表示會聯繫房主和代理人,三方共同出面協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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