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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網訊】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22日發佈消息稱,江西省副省長姚木根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就在當天,江西日報還刊登了姚木根撰寫的文章,紀念紀念第二十二屆「世界水日」、第二十七屆「中國水周」。以下為江西日報所登文章:
加強河湖管理 推進水生態文明建設
——紀念第二十二屆「世界水日」、第二十七屆「中國水周」
省人民政府副省長 姚木根
水是生命之源、生產之要、生態之基,是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本條件,是維繫地球生態系統功能和支撐社會經濟系統發展不可替代的基礎性自然資源和戰略資源。為緩解世界範圍內的水資源供需矛盾,1993年1月18日,聯合國第17次大會通過了193號決議,決定從1993年開始,每年的3月22日為「世界水日」。198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頒布後,水利部確定每年的7月1日至7日為「中國水周」,從1994年開始,把「中國水周」的時間改為每年的3月22日至28日。今年,水利部確定我國紀念「世界水日」和「中國水周」的宣傳主題為「加強河湖管理,建設水生態文明」。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河湖管理工作,近年來,我省圍繞河湖管理保護開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實行依法治水、依法管水,先後制定了《江西省河道管理條例》、《江西省水資源條例》、《江西省水利工程條例》、《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辦法》等一批地方性法規、規章;強化河道建設和整治,先後完成了長江干堤、贛撫大堤建設,開展了鄱陽湖重點圩堤除險加固、蓄滯洪區建設、五河治理和中小河流治理工作,推進了1-5萬畝堤防等規劃與加固工作,完成河道(湖泊)岸線利用管理規劃。嚴格河湖水資源管理,實施了五河源頭水資源保護工程,推進水資源監測「百大哨口工程」,落實取水許可和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在全國率先完成主要江河水量分配,並出台了《江西省(鄱陽湖)水資源保護工程實施綱要(2011-2015年)》、《關於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實施意見》,劃定了我省水資源管理「三條紅線」。此外,我省還強力推進鄱陽湖水利樞紐前期工作,成立了江西省生態文明研究與促進會,實施水土保持綜合治理,開展農村水環境整治,刑事打擊非法采砂,加大侵佔河湖河道等違法違規事件整治力度。
我省境內水系發達,擁有全國最大的淡水湖——鄱陽湖。據江西省第一次水利普查數據顯示,我省流域面積50平方公里及以上河流967條,常年水域面積1平方公里及以上天然湖泊86個,共有水庫10819座,河湖資源豐富,居全國前列。但是,隨著我省工業化、城市化進程的快速推進,河湖的生態安全問題日益凸現,河湖健康受到威脅。有的企業唯利是圖,不考慮社會責任,工業和城市廢污水大量排放,導致河湖污染,水質下降,生態環境退化;有的地方目光短淺,包庇、縱容企業違法亂紀,對河湖盲目圈圩填埋、人水爭地,導致水域面積持續下降,部分河湖萎縮等等。
加強河湖管理與保護,維護河湖的健康生命,建設水生態文明,刻不容緩。要尊重自然規律和經濟社會發展規律,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推動經濟社會發展與水資源和水環境承載力相協調。建立體現生態文明要求的目標體系、考核辦法、獎懲機制,把水資源管理和責任考核結果作為地方政府領導綜合評價和行政區項目審批的重要依據。
要貫徹落實好《江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實施意見》,劃定水資源開發利用控制紅線、用水效率控制紅線、水功能區限制納污控制紅線,深入推進節水防污型社會建設,促進全社會用水方式、經濟發展方式根本轉變;要實行「河湖藍線」管理制度,適時推進全省河湖規劃治導線編製工作,明確河湖開發利用和保護要求。嚴格河湖水域管理,推行佔用補償制度。嚴格實行河湖管理範圍內建設項目審批、防洪影響評價和水工程建設規劃同意書制度。對河流、湖泊、水庫、山塘等水域及岸線、灘塗等水利自然生態資源的使用權進行確權登記,依法劃定河湖管理和保護範圍。探索建立符合我省實際,以用水指標交易為核心的水權交易制度。要加大水環境整治修復力度。加快主要江河、重要水源地和湖泊水域水環境治理,著力構建市、縣、鄉、村四級聯動的水生態文明建設格局。加快以河道整治為重點的城市水環境建設,改善城市水環境。以清淤疏浚和護岸護坡為重點,繼續開展中小河流治理重點縣綜合整治,加大河湖水系連通及水生態保護和修復力度。積極推進農村水環境整治,加大水土保持治理力度。
要動員廣大人民群眾積極參與生態文明建設。建立政府引導、市場推動、多元投入、社會參與的水生態文明建設投入機制,加大公共財政投入和項目資金整合力度,探索水生態文明建設投融資新模式,鼓勵、引導社會資金參與水生態項目建設。總之,我們要通過不懈的努力,加強河湖管理,推進水生態文明建設,為奮力邁出「發展升級、小康提速、綠色崛起、實幹興贛」新步伐做出新的更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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