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根據國家質檢總局《關於加強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管理的公告》,今年4月1日起,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的中文標籤,必須在入境前直接印製在最小銷售包裝上,不得在境內加貼。屆時,產品包裝上沒有中文標籤或者中文標籤不符合中國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一律按不合格產品做退貨或銷毀處理。
據廣州日報報道,業內人士介紹,之前有些國內市場佔有率不高的進口奶粉,由於製作印有中文標識的罐體需要增加專門的生產線,成本較高,一般都會採用貼中文標籤的方式在國內銷售。新規出台將進一步規範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的市場。
此外,公告還規定嚴禁進口大包裝嬰幼兒配方乳粉到境內分裝,從今年5月1日起,未經註冊的境外生產企業的嬰幼兒配方乳粉將不允許進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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