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近期,廣東曬出的「裸官」治理成績單引來輿論聚焦。從限制提拔、清理整頓,到巡視排查、封堵後路,今年以來,中國官方強勢打出治理「裸官」的組合拳。專家建議,根治「裸官」,需引入群眾監督,破解監管困境。
從限制提拔到清理隊伍 「裸官」治理持續升級
據中國新聞網報道,今年3月以來,作為中國對外開放的先行省份,廣東集中對「裸官」群體開刀,引來輿論高度關注。近日,廣東通報,全省目前基本完成「裸官」任職調整工作,共對866名幹部作出了崗位調整處理,包括9名廳官。此前經過全面調查摸底,廣東「裸官」高達2190名。
配偶和子女移居境外,自己隻身在國內做官,這些被稱為「裸官」,因為潛藏腐敗隱患,「裸官」群體也被喻為外逃貪官的「預備隊」。
2013年,原鐵道部副總工程師張曙光腐敗案引來全社會聚焦。而據媒體報道,張曙光的妻子早已帶著孩子移居國外,並在國外買房、開公司,張曙光在原鐵道部素有「裸官」之稱。
中共十八大以來,持續的反腐風暴席捲中國,「裸官」治理也被中央提上議事日程。
在廣東清理「裸官」之前,今年1月,中組部發佈《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對「裸官」提出約束措施:凡是配偶已移居國(境)外,或者沒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不得列為考察對象。輿論分析,這是中央層面首次明確封堵了「裸官」的晉陞渠道。
在今年2月和7月,中央巡視組向被巡視地反饋「問題清單」時,廣東、福建兩省均被點名存在「裸官」問題。在廣東大規模治理「裸官」之際,福建省委書記尤權近日也明確表態,圍繞「裸官」等突出問題,抓好專項整治。
此外,今年7月,公安部部署「獵狐2014」專項行動,緝捕在逃境外經濟犯罪嫌疑人,這被輿論解讀為中國緝捕外逃貪官的有力舉措,亦在封堵「裸官」貪腐的後路。
值得關注的是,同樣在7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劉雲山,在中央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會議和部分省區市教育實踐活動工作座談會上,先後兩次強調治理「裸官」。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在部署今年第二輪中央巡視工作時也要求,此輪巡視要重點發現「裸官」等問題。
從限制提拔、清理整頓,到巡視排查、封堵後路,再到高層針對治理「裸官」的密集表態,在輿論分析中,中共在十八大後「治吏風暴」似乎已經開始大規模刮向「裸官」群體。
根治「裸官」監管之難 官員財產公示需破題
追本溯源,中國的「裸官」現象已存在多年,特別是2008年「裸官」一詞進入公眾視野之後,這一特殊的官員群體雖備受輿論詬病,卻難見實質性的治理舉措。即便是在中央高壓反腐的當前,廣東的「裸官」治理能否見長效?治理「裸官」的廣東經驗能否推廣全國?輿論對於未來的「裸官」監管亦存疑慮。
早在1997年,官方印發的《關於領導幹部報告個人重大事項的規定》就將「本人、子女與外國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國(境)定居的情況」列入了領導幹部需要申報的重大事項,但是,在這份被輿論視為中央關注和規範「裸官」問題的第一份明確性文件出台後,中國的「裸官」群體卻在逐漸龐大。
此後,上述《規定》經歷了2006年和2010年兩個修訂版本,官員申報事項中,涉及「裸官」的條款越發細緻,在處罰措施上,相關文件都規定了不實申報的處罰措施,且逐次嚴厲。2010年,官方還專門出台《關於對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加強管理的暫行規定》。雖然,政策力度持續加強,但近年來的腐敗案件中,「裸官」現象卻時有出現。
「裸官治理之難,凸顯出官員個人事項報告制度的困境,目前關於裸官的發現,主要依靠官員個人事項報告,但是報告內容主要依靠個人自覺,而且報告內容的抽查核實也是一種內部監督。沒有糾錯機制,沒有外部壓力,監管效果難以保證。」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向中新網記者分析。
除了監管存在困境,在專家看來,治理「裸官」首先需要對「裸官」的定義做出清晰界定。此外,目前關於「裸官」的規範文件大多數也是黨內文件,但領導幹部並非都是共產黨員。近年來,也有專家建議修改《公務員法》等法規,明確定義「裸官」概念和構成要素。
其實,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後,對「裸官」監管的上述困境,官方已經有了針對性的制度規劃。
去年11月,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刊文解讀十八屆三中全會的《決定》。文章提出「推行新提任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從業、財產、出國出境等有關事項公開制度的試點」,以及「建立健全對國家工作人員配偶子女移居國(境)外的管理制度,制定配偶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任職崗位管理辦法」。
「廣東的裸官清理動作,可以看做是為全國治理裸官積累經驗,在全國的反腐高壓下,此次裸官治理效果可期。」汪玉凱說,從長遠來看,治理「裸官」的長效舉措在於,包括官員財產、配偶子女出國出境情況不僅要申報,還要公開,引入群眾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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