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新華網報道,近日有報道稱,深圳市原大鵬新區葵湧街道黨工委委員兼綜合執法隊隊長張慶雲涉嫌受賄,主動退贓90萬元卻又被返還30萬元,引發關注。深圳市檢察院8日表示,此系檢察官口誤,誤將「19萬」說成了「90萬」,使記者對事實產生了誤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