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人民日報刊登飯館老闆向政府索要拖欠十餘年白條來信,全文如下:
我是內蒙古呼倫貝爾市莫力達瓦達斡爾族自治旗(簡稱莫旗)奎勒河鎮一名普通農民。1992年,我在奎勒河鎮開了一家飯館,鎮政府經常有人來吃飯,但一直都是「打白條」。大約從1998年到2006年,累計欠飯錢255527.26元。我總想,鎮政府這樣的單位能不給我錢嗎?再說啦,我也不敢不讓吃啊!所以,日積月累就欠了這些錢,有鎮政府出具的欠條。
25.5萬元對政府來說可能不算什麼,對我來說可是天文數字啊!為了維持經營和日常生活開銷,我沒辦法,只好不斷從銀行貸款。目前我在莫旗奎勒河鎮信用社還有20餘萬元貸款沒還。我曾多次去旗政府、鎮政府索要欠的飯錢,光路費就花了5000多塊錢,但到目前為止他們分文未給。國家有化解債務一說,但不受理吃喝費用,這成了他們推諉的理由。
我曾通過人民日報客戶端和人民網「地方領導留言板」給自治區黨委書記留言,反映我的遭遇。鎮黨委書記很快就讓人找我,要我刪帖,但就是不解決問題。我說的都是事實,再說我也沒辦法刪帖啊!現在,飯店繼續經營出現嚴重困難,實在沒有了生活來源,我抱著一線希望給貴報寫信,請黨報幫忙呼籲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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