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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晉能集團「一二把手」被帶走


http://news.wenweipo.com   [2014-09-01]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今年以來,產煤大省山西反腐風暴持續,多名煤炭企業高層被調查。作為山西省第二大煤炭企業集團,剛重組成立一年半的晉能集團不僅陷入虧損,還將因董事長與總經理雙雙被調查而「前途未卜」。

據《第一財經日報》9月1日報道,山西晉能集團董事長劉建中於近日被相關部門帶走調查,而在更早的一個多月之前,晉能集團總經理曹耀豐就已被調查。

雖然相關部門目前還沒有公布劉建中被調查的具體原因,但其與張新明的親密關係在山西煤炭圈也是為人所知的。一位消息人士對記者表示,山西煤企高管與官員的關係錯綜復雜、彼此交叉,被查原因不會是單個,但在劉建中被調查的事件中,張新明可以算是一個很重要的因素,「劉建中與張新明有關係,而且很硬」。

在煤炭價格大幅下跌和收費驟降的雙重壓力下,作為晉能集團重要組成部分的山西煤炭運銷集團,今年上半年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再次虧損達到5.97億元;而具有發電、煤炭、物流等多重優勢的晉能集團也未能幸免,凈虧損額為1.13億元。隨著劉建中被調查,其將山西煤炭運銷集團徹底轉型為完全市場化企業的願望恐怕也將落空。

一二把手先後被查

現年58歲的劉建中為重慶雲陽人,南開大學EMBA碩士、中國礦業大學管理科學與工程博士。1974年2月參加工作,自1996年至2001年,擔任霍州礦務局副局長兼煤炭運銷公司總經理、霍州煤電集團公司副董事長、副總經理等職務;之後的八年時間裡,劉建中擔任山西焦煤集團副總經理兼煤炭銷售總公司總經理一職。

2009年之後,劉建中任山西煤炭運銷集團公司董事長、黨委副書記、黨委書記等職務,自2012年開始還兼任山西國際電力集團董事長、黨委書記,並成為上市公司通寶能源的董事長。劉建中曾當選山西省政協第十屆委員會委員,榮獲2011年中國物流十大傑出人物,並在2013年2月當選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

山西煤炭運銷集團一位人士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對於劉建中被帶走調查的原因,集團方面並沒有收到相關部門的通知,現在也不了解具體原因。

從企業發展來看,在擔任山西煤炭運銷集團董事長期間,劉建中曾一手主導了山西煤炭運銷集團和山西國際電力集團的重組。

2013年2月25日,經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2013年4月24日,由山西省國資委和11個市國資委出資,在原山西煤炭運銷集團與山西國際電力集團的基礎上合並重組正式成立晉能集團。此後,劉建中出任晉能集團董事長、黨委書記一職。

劉建中最近一次露面是8月24日至27日期間參與晉能集團對下屬忻州、晉神、朔州、大同公司的調研。不過,有消息指出,劉建中是在8月27日上午被帶走的。而這一說法並未得到山西煤炭運銷集團方面的確認。

從晉能集團副董事長、黨委副書記、總經理曹耀豐的履歷來看,其與劉建中的工作一直有交集。具有高級工程師職稱的曹耀豐今年49歲,從霍州礦務局白龍煤礦生產科科長做起,一路升遷至霍州煤電集團公司董事、黨委委員、總經理;2009 年8 月之後任山西焦煤集團公司副總經理及霍州煤電集團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

早在2011年,曹耀豐就已成為山西煤炭運銷集團的總經理。隨著晉能集團的成立,曹耀豐也再次升遷,出任晉能集團副董事長、黨委副書記、總經理等職。

晉能集團官網顯示,今年7月22日,晉能集團召開2014年上半年經濟運行分析會,曹耀豐出席會議並從五方面安排部署了今後集團工作。不過,從此之後,作為集團「二把手」的曹耀豐沒有再出現在公司其他一些重要會議和活動中。

上述山西煤銷集團人士也表示,曹耀豐確實也已經被帶走調查,但具體原因仍沒有得到相關通知。

與張新明交集

雖然劉建中被調查的具體原因還沒有官方說法,不過這恐與張新明有脫不開的關係。從張新明與山西煤炭運銷集團一場關於大寧金海煤礦(下稱「金海煤礦」)礦權之爭的官司也可以看出,兩人早已相熟。

2004年3月,張新明在晉城市陽城縣投資了1800萬元,獲得金海煤礦60%的股權。晉城市煤炭煤層氣工業局2006年9月出具的報告顯示,該礦位於陽城縣町店鎮八里灣村附近,2004年由省國土資源廳頒發采礦許可證,井田面積53.6907平方公裡,開採3號煤層,建設規模為300萬噸/年。

2005年,張新明和擁有金海煤礦40%股權的北京鑫業投資有限公司(下稱「北京鑫業」)均遭遇資金短缺,無力繳納後續煤礦資源價款。因此,當年10月,張新明之子張文揚、北京鑫業與山西煤炭運銷集團晉城分公司陽城縣公司(下稱「陽城煤運」)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分別出讓13%、15%股權。其中,股權轉讓價格為30萬元/股,陽城煤運付出了840萬元的股權轉讓金。

另外,作為合作內容的一部分,陽城煤運通過銀行向山西金業煤焦化集團有限公司(下稱「金業集團」)旗下的躍峰洗煤廠和北京鑫業分別提供了借期六年的2.8億元委托貸款。獲得金海煤礦28%股權後,陽城煤運繳納了6100萬元資源價款,該采礦權得以延續。

2006年3月,陽城煤運正式向躍峰洗煤發放委托貸款8000萬元,並於當年年底再次發放兩筆共計1.23億元貸款。不過,貸款發放後,躍峰洗煤廠卻並未依約償還相關利息。

隨後,工商銀行陽城支行和陽城煤運一起把金業集團告上法庭,經省高院、最高法院兩級審判,判決躍峰洗煤廠歸還該委托貸款本息。後經強制執行,2012年才從金業集團索回2億元。

一位知情人士向《第一財經日報》記者介紹,作為國企的陽城煤運如果拿不回這些委托貸款就是涉及大額國有資產損失,是非常嚴重的。不過,此時劉建中還沒有到山西煤炭運銷集團任職。

然而,這件事遠沒有到此結束。2007年初,張新明又遇到棘手問題:金海煤礦采礦許可證已過期,若不繳納剩余1.12億元價款,就無法換發新證,而其本人和北京鑫業依然無力繳納。這次,張新明找到了他的老搭檔、老對手——山西沁和能源集團董事長呂中樓。

經過一系列運作,張新明持有的46%股份、北京鑫業持有的15%股份轉讓給沁和投資,股權轉讓價格和2005年轉讓給陽城煤運的價格持平,沁和投資為此支付股權轉讓金1830萬元。同時,沁和投資還為北京鑫業提供3.75億元的五年期無息貸款,張新明提供擔保。2007年底,金海煤礦的股權結構變為沁和投資持股62%、陽城煤運28%、北京鑫業10%。

不過此後,陽城煤運的麻煩也接踵而至。2008年,國內煤炭價格不僅沒有受到金融危機的影響,反而急速上漲,煤礦的價格也隨之飆升。山西煤炭資源整合開始後,金海煤礦被單獨保留,在2009年7月被晉城市政府申請列入省級重點工程預備項目,市價也急劇上漲至百億元。

看到煤礦價格翻了幾十倍,張新明對當初的決定「後悔」了,認為當年轉讓價格過低。因此,2010年3月至2012年6月,陽城煤運和沁和能源先後遭遇了張新明及其關聯人、北京鑫業一連串的起訴。訴訟標的均是要求廢除當年簽訂的金海煤礦轉讓合同,歸還股權。

2011年,太原中院一審判決陽城煤運將受讓金海煤礦的13%股權返還給張文揚。陽城煤運不服,上訴至山西省高院。山西省高院最終判決陽城煤運返還13%股權。  另據一位知情人士介紹,時任山西煤炭運銷集團董事長的劉建中曾經在大會上宣布不惜一切代價與張新明打官司,維護陽城煤運的合法權益,但其在聘請律師問題上,卻要求采用風險代理模式,代理費只給500萬元,而且勝訴後才支付律師費。

該知情人士還表示,這個官司是一個具有重大影響的案件,500萬元連調查費用都緊張,基本沒有辦下去的可能,有人認為是山西煤炭運銷集團不想讓官司贏,而煤運公司一位副總受劉建中派遣到新疆考察購買煤礦事宜,卻發現來接機的是張新明,十分吃驚。

不過,目前這一說法還未得到進一步證實。

      責任編輯:春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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