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國家衛生計生委新近出台的《有關推進醫療機構遠程醫療服務的意見》規定:禁止醫生私自開展遠程醫療,對此,不少醫生認為將直接影響患者的利益。
據央廣網9月13日報道,國家衛生計生委醫改醫管局醫療與護理處李大川處長說,國家衛生計生委出台的有關推進醫療機構遠程醫療服務的意見,特別強調醫生所在的醫療機構將作為遠程醫療的責任主體。
李大川:這種醫療服務我們要求醫療機構之間開展遠程會診服務,以醫療機構作為責任主體,因為如果患者僅僅通過網上的問診,僅僅通過患者提供的一些資料就做出診斷和處理,存在著醫療安全這方面風險。為了保證患者醫療安全,保證醫療質量,同時也保證醫患雙方的權益。我們規定,醫師一定只在所在醫療機構裡面,通過醫療機構的遠程醫療服務設施跟其他患者提供醫療服務,這個法律責任主體也是醫師所在的醫療機構,這是我們對遠程醫療服務進行規範的根本考慮。
意見同時強調,禁止醫生私自開展遠程醫療,對此規定不少醫生認為,遠程醫療能夠充分體現信息技術在提高醫療服務領域的應用,能夠給患者帶來切實的實惠,但是這樣一刀切的規定將影響患者的利益,對此李大川處長表示,公眾的意見會被搜集採納,國家衛生計生委將適時對相應規定做出調整。
李大川:在我們發佈的,有關遠程醫療服務意見的通知裡面也提到,各地在執行過程中遇到的情況、問題,可以向衛生計生委意見醫管局反映,我們會收集群眾和各地這方面意見和建議,適時的來修訂完善有關遠程醫療服務的管理規定,做到既能夠保證醫療質量、醫療安全,保護醫患雙方的合法權益,也能夠充分利用好信息技術在醫療服務積極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