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劉凝哲 北京報道) 隨著十八屆四中全會即將開啟法治中國的新徵程,作為法治建設的首要環節,中國新一輪立法改革已箭在弦上。更新立法理念,提高立法質量和實效,發揮人大在立法中主導作用,防止地方保護和部門利益法制化等改革路向備受期待。有專家認為,四中之後,大幅修改法律將提到議事日程,中國至少有三分之二的現行法律需要修改完善或者廢除。
去年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圍繞立法改革提出了「提高立法質量,防止地方保護和部門利益法制化」、「完善規範性文件、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等努力方向。此間專家相信,即將召開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料將具體落實三中全會的部署,立法改革措施有望進一步深化。
事實上,在八月底召開的最近一次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上,沿用十餘年的立法法已經迎來首次大修。立法法修正案初稿涉及地方立法權擴至282個設區的市、發揮人大在立法中主導作用、提高立法質量增強可執行性等內容。可以預見,立法法將依照四中全會精神進一步修改,中國立法權力劃分、立法生態勢必發生重大改變,深化立法改革啟動在即。
誠然,從建國初期的無法可依,到2010年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基本建成,新中國法律體系建設見證了從人治到法治的漸進轉變。然而,中國在立法上存在的問題也是顯而易見的。「我們現在立法缺乏一個總體思考。現在立法多少有一點走一步看一步。急的先立,很被動,缺少一個統籌的總體安排。」中國法學泰斗江平說。
中國法學會黨組書記陳冀平提出,要更新立法理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形成後,立法工作的核心任務要由通過大量立法實現有法可依、「宜粗不宜細」,轉為提高立法質量和實效。要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完善立法體制和程序,努力使每一項立法都符合憲法精神、反映人民意願、得到人民擁護。
在內地法學界看來,如何防止地方保護和部門利益法制化,是當前立法改革的重大課題。「長期以來,行政機關都習慣讓自己的相關部門去起草法律,比如稅法肯定是稅務機關起草,土地管理法肯定是土地管理部門去起草,各部門的利益免不了會體現在法律條文中。」 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中國行政法學研究會會長馬懷德向內地媒體指出,要逐步減少部門立法,讓更多的立法活動由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或者是人民代表大會所委託指定的相關機構去研究論證起草。
習近平在慶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60週年大會上強調,形勢在發展,時代在前進,法律體系必須隨著時代和實踐發展而不斷發展。而在當前中國法律體系中,大量陳舊、過時的法律法規仍在適用。在這方面,雖然全國人大常委會在近年來多次「打包」修改過時法律,但仍然趕不上社會發展的速度。
馬懷德認為,這些過時的法律與改革發生著衝突,「一方面改革需要突破這些陳舊的過時的法律法規,一方面過時的法律法規還沒有修改,還得要遵守執行」。他相信,十八屆四中全會之後,大幅修改法律會提到議事日程,中國現行240多部法律,需要修改完善甚至廢除的法律,將至少達到160部,只有這樣才能體現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的成果,回應不斷變化的社會變革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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