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法制晚報1月13日報道,每到年底,「年終獎」這三個字總會讓每一位職場人士牽腸掛肚。日前,國內人力資源數據調查機構眾達樸信的《2014-2015年企業年終獎特別調研報告》顯示,瀋陽人均年終獎為4100元,排名全國第25位,大連則以4254元排名第21位。而互聯網金融行業以平均年終獎近四萬的高額度引領各行業。
八成企業會發年終獎
報告稱調研了全國多個行業的6432家企業,數據顯示,今年84.3%的企業會發放年終獎,不發年終獎的企業占比15.7%。而實際上,關於年終獎,每年都是幾家歡喜幾家愁。有令人羨慕嫉妒的種糧大戶甩出288.9萬年終獎讓80位農民飛海南領取的,也有讓人哭笑不得的摳門老闆下發每人三箱辣條和兩瓶醬油的。沒有得到年終獎的職員則以調侃的口吻「控訴」自己「不管其他大Boss如何土豪如何任性,依舊專注做自己」的老闆:「00000元!前面沒有數字!」
超四成企業年終獎增幅低於10%
從年終獎變化幅度來看,40%以上的參與企業年終獎總額增長幅度低於10%,近四分之一的企業增長幅度會在10%-20%之間,僅有不到5%的企業會提高20%。
從年終獎發放形式來看,以現金形式發放年終獎成為主流,78.5%的企業採用現金方式,並深受員工青睞,但仍有8.6%的企業採用購物卡的方式獎勵員工。採用實物獎勵的企業有明顯降低趨勢,國有企業往往傾向於採用此種方式。值得一提的是,有4.2%的企業採用旅遊的方式獎勵員工。眾達樸信高級合夥人王伯巖表示,「年終獎不僅是物質獎勵,更是展示企業文化的方式之一,多元化的年終獎勵形式將成為一種趨勢。」
大連人均年終獎居全省第一
年終獎也與地區經濟發展水平息息相關。數據顯示,上海地區年終獎平均值為8523元,居全國第一,深圳則以8235元緊隨其後,北京以7855元排名第三,廣州以6995元位列第四。除了北上廣深,杭州蘇州的人均年終獎6601元和6490元進入「6」時代。上述6個城市成為全國人均年終獎第一梯隊。廈門、南京、寧波、成都和天津成為第二梯隊,人均平均年終獎以5000元為量級。大部分城市仍然在人均4000元梯隊裡,排名依次為武漢、無錫、福州、青島、重慶、長沙、鄭州、濟南、西安、大連、呼和浩特、昆明、合肥、瀋陽、南昌、石家莊。還處在3000元的,暫時有3個城市,東北則有兩個城市位列其中:長春(3998元),蘭州(3890元),哈爾濱(3640元)。
值得注意的是,省內城市中,瀋陽以人均平均年終獎4100元排在全國第25位,大連則以4254元排名全國第21。
近半數年終獎在5001-10000元
數據顯示,從年終獎人均分佈來看,近半數企業人均年終獎集中於5001-10000元;22.4%的企業人均年終獎少於5000元;超四分之一的企業人均年終獎為10001-30000元;同時也有4.1%的「任性」企業人均年終獎額度超過3萬元。
貴公司年終獎相當於員工工資的平均月數是多少?統計結果顯示,超過六成企業年終獎發放相當於員工平均工資的1-2個月;同時,也有超過15%的企業發放6個月及以上的年終獎,這一比例則比2014年高出1.3個百分點。
總監層年終獎是普通員工18倍
從各個層級的年終獎數額度中位值來看,總監層級為78345元,約為部門經理(35886元)的2.2倍,是基層員工(4356元)的近18倍。報告稱,這與各層級年薪收入水平的比例成正比。同時,與2014年相比,總監和部門經理的年終獎漲幅相對較高,這與兩個層級的離職率漲幅相對較高的現象相對應。對於年終獎發放標準的透明度來看,63.5%的企業會對年終獎金的發放制度進行透明化處理,這部分企業完全有明確的年終獎發放制度,並且嚴格按照制度執行。與此對比的是,也有36.5%的員工表示對發放標準很模糊或者完全不清楚。
互聯網金融成最「壕」行業平均年終獎近4萬
作為2014年最大的黑馬,互聯網金融行業由於向互聯網和金融兩方挖人,成為新興的土豪行業。報告稱,互聯網/金融行業的平均年終獎為39873元,超過信託/基金/證券行業排名第一。網游手游、銀行/保險、互聯網/軟件分列3~5位。以往穩坐前三甲的房地產行業,以25062元的平均年終獎排行第六。汽車行業(24937元)、建築設計行業(24201元)和航空航天行業(23002元)則分別排名第7、8、9位,報告稱此三個行業特點類似,均屬於年底較多、平時較少的薪酬發放類型。而傳媒廣告行業則在本年度表現不俗,以平均年終獎21012元擠進前十強。
關於年終獎的小常識
【年終獎發不發誰說了算】
年終獎的發放是用人單位的一種自主行為,目前的法律、法規並無要求用人單位發放年終獎的具體規定。一般來說,年終獎的計算應根據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
【特殊情況也能領年終獎】
1.休法定假:年假、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等均屬於法定假,應視為正常出勤並支付報酬,用人單位自然也就必須全額支付年終獎,不得扣除。
2.提前離職:如果勞動合同或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中有確定的年終獎數額,或者未規定年終獎但事實上已發年終獎,那麼離職勞動者也應得到相應的年終獎。
3.工作未滿一年:按照《勞動法》規定,只要勞動合同中約定了年終獎或是用人單位已經指定發放年終獎的具體辦法,且新進入、未滿一年的勞動者確已付出相應勞動,就必須向其發放年終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