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中國工程院主席團經過審查,停止了中國農業大學教授李寧的院士資格。據中紀委官網2014年10月10日消息,李寧涉嫌貪污公款2000餘萬元,並於2014年6月被檢察機關以涉嫌貪污犯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據澎湃新聞綜合報道。根據中國工程院2014年12月9日通過的《中國工程院院士違背科學道德行為處理辦法》,「對涉及觸犯國家法律、危害國家利益的,自檢察機關依法批准逮捕之日起,即停止其院士資格」。李寧也成為首個被停止資格的工程院院士。
曾被稱為最年輕的院士,涉嫌貪污2000萬
李寧是中國動物轉基因克隆研究領域的領軍人物,學術成就斐然,他在動物功能基因組、克隆分子機理等基礎研究領域均取得過不俗的成績。他和他的團隊曾創造過多項世界第一和中國第一,如世界上最大的克隆牛、中國第一頭體細胞克隆豬等。2007年,李寧當選中國工程院院士,時年45歲,被稱為最年輕的工程院院士以及「轉基因院士」。
在中國農大,李寧任職農業生物技術國家重點實驗室主任。其參與的多項研究課題課題經費均不少。根據此前媒體的報道,其領銜的「豬、雞重要經濟性狀遺傳的分子機制」課題專項經費為1581萬元,其主持的「表觀遺傳和miRNA影響性狀形成的機制」的單項課題經費為384萬元,其參與的「畜禽基因組學與分子數量遺傳學研究」經費450萬元。
一位農大教師接受中國青年報採訪時透露,「這錢對搞生物的來說是筆很大的錢,項目又要求兩年花完,根本不可能花完,可勁兒花也花不完,尤其學校和科學院不同,學校裡水電房租學生都是免費的,光科研上用不了多少錢。按道理到期花不完要交回去,但是沒人願意交回去,就轉到自己辦的公司裡。」
據2014年10月10日中紀委官網發佈的通報,2014年5月,最高檢決定將審計署審計發現的李寧涉嫌職務犯罪線索指定吉林省人民檢察院查辦。6月,吉林省檢察機關以涉嫌貪污犯罪對李寧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經初步查明,李寧利用職務便利,以虛假發票和事項套取科研經費轉入本人控制公司方式,先後涉嫌貪污公款2000餘萬元」。
工程院執行新規,李寧被停止院士資格
中紀委消息發佈的次日,2014年10月11日,中國工程院新聞發言人董慶九接受採訪時表示,中國工程院將視司法機關認定的事實、性質和生效的判決,按照程序對李寧作出嚴肅處理。
中國工程院被認為是中國工程科學技術界的最高榮譽性、咨詢性學術機構。根據《中國工程院章程》的規定,當院士的個人行為違反科學道德或品行不端,嚴重影響院士群體和工程院聲譽時,應勸其放棄院士稱號。當院士的個人行為涉及觸犯國家法律,危害國家利益時,或涉及喪失科學道德,背離了院士標準時,應撤銷其院士稱號。但中國工程院建院20年以來,尚未有過撤銷院士稱號的先例。
2014年12月9日,中國工程院主席團會議審議通過《中國工程院院士科學道德守則》和《中國工程院院士違背科學道德行為處理辦法》。《處理辦法》首次對工程院院士勸退或撤銷的程序作出規定:「對涉及觸犯國家法律、危害國家利益的,自檢察機關依法批准逮捕之日起,即停止其院士資格」。
停止院士資格並不等於撤銷院士稱號,根據《處理辦法》,對院士進行勸退或撤銷的程序為:「有不少於五位院士提議,或者經學部常委會提議,科學道德建設委員會審核同意,向主席團提出啟動相關程序的建議;建議經主席團審議通過後,即停止其院士資格,同時由其所在學部全體院士會議投票或通信投票表決,參加投票的院士需達到或超過本學部應投票院士的三分之二,贊同票數超過投票院士的三分之二時,可形成勸其放棄或撤銷院士稱號的動議;主席團對學部的動議審議通過後,提交全體院士會議投票或通信投票表決,參加投票的院士達到或超過應投票院士的二分之一,贊同票數超過投票人數的二分之一,可作出勸其放棄院士稱號或撤銷其院士稱號的決定。決定經院主席團審查批准生效,並通報全體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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