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人民日報微信公眾賬號今日關注發表署名「一撇一捺」的評論文章《黨大還是法大,習近平用憲法回答》。全文如下:
法學博士背景的習近平談法治,自然有不同尋常之語。這次給省部級高官「上課」,不迴避爭論,明確回答了一個重大問題——黨大還是法大?這讓兩類人睡不著覺了。
這幾天,習近平一篇推進依法治國的講話連續上媒體頭條(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學習貫徹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專題研討班」上的講話)。
看這個研討班的名字就知道,絕對高大上。總書記親自講課,七常委全部出席,學員是省部級高官。為什麼要搞這個研討班?在中國抓一件事,關鍵還是「書記抓、抓書記」。今年是貫徹落實四中全會精神、推進依法治國的「開局之年」,如何開局?總書記把這些「一把手」召集來學習,讓他們先從理論到實踐有個清晰的思路,回去再一級一級壓茬推進,才不至於走樣。
而在今年開春就辦這個班,抓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也體現了習近平的行事風格,那就是「知行合一」「說到做到」,定了的就要做,下決心抓落實,不允許磨磨唧唧、含含糊糊。
總書記講話解讀那麼多,還有什麼可說?
這裡提醒各位,習近平這次講話明確回答了一個重大問題——「黨大還是法大?」不管這是個真問題還是偽問題,一段時間以來,種種論調莫衷一是,都想佔據輿論制高點。例如,很多人會提出這麼一個問題:一方面,中國共產黨是領導核心;另一方面,法治強調憲法法律至上,那麼黨的領導和法治之間到底是什麼關係?到底是黨大還是法大?
你說的「黨比法大」,其實是「權比法大」
黨是一個政治組織,法是一套行為規則,這兩者怎麼會有「誰大誰小」的問題呢?有的人之所以提出「黨大還是法大」的問題,是因為它確實反映了實際存在的一些現象。一些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甚至高級領導一手遮天、無法無天,根本不把法當回事,「法治觀念不強,決策不講程序,辦事不依法依規」,甚至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
需要注意,領導幹部「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黨紀國法成了「橡皮泥」「稻草人」,也是習近平在這次講話中痛批的問題。
這樣的例子太多了。被查處的「老虎」「蒼蠅」,哪個會把法放在眼裡?從周永康、令計劃,到「小官巨貪」的鄉村幹部,哪個不是相信權?這背後暴露的中國社會非常惡劣的人治傳統、特權思想。
官不守法,民怎能信法?這些現象的存在,嚴重影響了群眾對法治的信心,使人產生「權比法大」「黨比法大」的感受。
兩類人熱衷拿「黨大還是法大」說事
平頭百姓議論一下「權比法大」,無非是出於對官員濫用權力的痛恨,特別是針對違法亂紀個人的強烈意見,還不至於說到黨和制度。真正老拿黨和法說事的,有這麼兩類人。
一類是裝傻充愣型的。這些人大多是大權在握的領導幹部,用權時老子天下第一,目無法紀,他們往往拿黨、拿組織當專斷的「擋箭牌」,強調黨的領導,滿口黨領導一切,把自己當做黨的化身,凌駕於法之上。這些人一旦被查處,在悔過書裡又變成了另一種腔調:「我沒學法啊,不懂法啊……」
中組部幹部監督局在分析違法犯罪的多名原領導幹部反省材料後發現,80%以上的人認為自己犯罪與不懂法有關。
是真不懂法嗎?揣著明白裝糊塗,因為隨心所欲地運用權力的感覺太好了,東窗事發才想起法。
另一類是有意死磕型的。一些「網上公知」「大v」,盯著「黨大還是法大」這個問題不放,不時有文章出來,說得蠻專業、蠻深刻,有時義憤填膺,說「黨、法不能兩立」,聲稱有黨在他們就對法治絕望;有時躍躍欲試,要把黨「關進法的籠子」,等等。
如此「死磕」,真是為了推進中國的法治建設嗎?非也。正如人民日報2月4日文章《法治興衰的核心問題——怎樣理解黨和法治的關係》指出的,這些人這樣做是要把黨和法治對立起來,從「法治」問題上打開缺口,「達到搞亂人心、否定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的目的」。
習近平明確回答黨與法治的關係
黨和法治到底是什麼關係?聽聽習近平總書記是怎麼說的。
習近平指出:
中國共產黨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處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地位。社會主義法治必須堅持黨的領導,黨的領導必須依靠社會主義法治。法是黨的主張和人民意願的統一體現,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法律,黨領導人民實施憲法法律,黨自身必須在憲法法律範圍內活動,這就是黨的領導力量的體現。黨和法、黨的領導和依法治國是高度統一的。我們就是在不折不扣貫徹著以憲法為核心的依憲治國、依憲執政,我們依據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說得很明白吧?其中有幾層意思:
中國共產黨是領導核心;
社會主義法治要堅持黨的領導,黨的領導要通過法治實現;
法是黨的主張和人民意願的統一,黨要在憲法法律範圍內活動;
黨和法、黨的領導和依法治國是高度統一的;
黨依憲治國、依憲執政依據的是憲法。
習近平論述黨和法治關係,最終歸結到憲法上了。憲法是根本大法,國之根本,黨的執政、治國依據就是憲法。
這裡有個言外之意,就是如果是真心探討中國的法治,你就要從憲法談起,這是基礎,對憲法視而不見,談什麼都不靠譜。
其實,這也不是習近平第一次談黨和法治的關係。在做四中全會《決定》的說明時,就集中談過一次,其中也提到了憲法。
一錘定音,雜音噪音可休矣
對之前說過的熱衷拿黨和法關係說事的兩類人,習近平在這次高層研討班上的講話中都有回應。
對出事後抹淚懊悔「不懂法」的領導幹部,
習近平批得嚴厲:
每個黨政組織、每個領導幹部必須服從和遵守憲法法律,不能把黨的領導作為個人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的擋箭牌。
領導幹部要把對法治的尊崇、對法律的敬畏轉化成思維方式和行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問題、作決策、辦事情。
有的地方黨委書記個性跋扈,以強調黨的領導為名,破壞與政府首長分工合作的規矩,不讓別人幹事,甚至不讓別人說話;有的貪婪專權,什麼話都敢說,什麼事都管,實則滿是私心雜念,想的是以權謀私。
這些以個人代黨、以權壓法的人,該收斂了。
對於那些有別的想法的,
習近平回答得更為直接: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方向要正確,政治保證要堅強。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證。
方向是大問題,堅持三個自信,不走老路、邪路。這裡有位教授說得很在理。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所長李林說: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執政,是中國的根本政治國情,也是中國的基本法治國情。這個基本國情決定了我國的民主政治不能搞西方的多黨制和三權分立,而必須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做主與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堅持政治與法治的統一,堅持民主與集中、民主與法治的統一。
話說到這個份上,那些想東想西、不著邊際的人,可以歇歇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