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路艷寧 貴陽報道)日前,貴州貴陽市《關於印發貴陽市市長質量獎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正式出台。該通知規定,從今年起設立市長質量獎,即由市長向獲獎企業或組織頒發市長質量獎獎牌、證書和30萬元獎金。
按照規定,市長質量獎將授予在本市質量管理成效顯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領先,有卓越貢獻的企業或組織,兩年一評,獲獎名額不超過2個,有效期為5年。凡在貴陽市行政區域登記註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合法經營3年以上,符合國家相關產業政策,建立有效運行質量管理體系,經營業績和社會貢獻突出,依法誠信經營的企業或組織均可以申報。當年申報企業或組織均未達到評定要求,則該獎項空缺,確保評獎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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