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報道,山西省紀委消息:日前,經山西省委批准,中共山西省紀委對第十屆山西省委委員、山西省國土資源廳原廳長李建功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李建功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涉嫌犯罪。
李建功身為黨的領導幹部,無視黨紀國法,嚴重違紀違法,尤其在十八大以後仍不收斂、不收手,繼續收受賄賂,且為逃避組織調查,轉移贓款贓物,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省委常委會研究,呈中央紀委常委會審議,報中共中央批准,2015年2月10日山西省省委全委會通過,決定給予李建功開除黨籍處分;參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有關規定,經省監察廳研究,報請省政府批准,給予李建功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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