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傅龍金 福州報道)23日傍晚,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發佈消息稱,決定立案受理念斌申請國家賠償一案。此前,念斌因對113萬元(人民幣,下同)國家賠償決定不滿,向福建高院遞交了國家賠償復議書。
去年8月22日,8年4度被判死刑的念斌被福建高院宣佈無罪釋放; 及至去年12月26日,念斌及其律師向福州中院提交了「國家賠償申請書」,申請福州中院賠償念斌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醫療費、精神損失費及其他物質損失等共計人民幣15321605.15元。今年2月15日,福州中院作出國家賠償決定書,念斌獲賠113.9萬元,其中包括人身自由損害賠償金58.9萬元, 精神損害撫慰金55萬元。3月18日,念斌因對113萬元國家賠償決定不滿,向福建高院申請重新作出賠償決定。
福州中院與念斌最大的分歧在精神損害撫慰金方面,念斌申請1000萬元賠償,法院只支持了55萬元。此番福建省高院決定立案受理此案,外界最大的關注點還在於此。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洪道德此前便向媒體介紹,目前還沒有精神損害賠償金達到1000萬元這樣的先例。在剛結束的全國兩會上,與念斌案一同出現在兩高報告裡的還有著名的呼格案。去年12月30日,內蒙古高院決定支付呼格吉勒圖父母李三仁、尚愛雲國家賠償金205萬餘元,其中的100萬元為精神損害賠償金。這是目前中國精神損害撫慰金最高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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