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白林淼 溫州報道)生活不順心,他非但不反省自己,反而怪罪起年邁的父親,不僅對父親拳打腳踢,居然還逼父親喝農藥,萬幸的是父親驚覺後拚命掙扎驚動其他人。日前,浙江泰順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該男子有期徒刑6年。
溫州當地媒體報道稱,沈某,曾因強姦罪被福建壽寧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他刑滿釋放後,家裡人張羅著為他娶了門親,婚後育有一子。但他並未改邪歸正,照樣不務正業、好吃懶做,又有賭博惡習,幾年下來家徒四壁。妻子忍受不了就離家出走,兒子也送養他人。
此後,作為長子的沈某便一人生活。見父親與弟弟關係融洽,他心有不甘,便將自己諸事不順的原因歸結到父親身上,加上生活水平每況愈下,他動不動就對父親惡語相向,甚至拳腳相加。
去年9月17日凌晨,沈某回家後,與父親大吵一架,並動手打了他幾拳。當日,老人因渾身酸痛無法活動,一直臥床休息。當日上午10時許,沈某喝了大半瓶酒後醉醺醺的,他再次將自己落魄的人生歸罪於父親,越想越生氣,便帶著自己調配的一瓶農藥來到父親房間,把老人摁倒在床上,試圖將農藥強行灌入老人口中。
老人驚覺後拚命掙扎,反抗中,老人打翻了沈某手中的藥瓶。農藥濺到枕頭和地上,未能進入老人嘴裡。不罷休的沈某又一把將父親拖到地上,狠狠地踩了一腳。老人痛得大聲呼叫,引來了正在一樓的孫子沈小某上樓查看,沈某這才收手離開了房間。
隨後,老人的小兒子趕到,當即報了警。沈某趁眾人不備逃離現場,但幾小時後就被民警抓獲。經鑒定,農藥中檢出乙草胺及分撲菊酯成分,前者是一種廣泛應用的除草劑,後者是一種殺蟲劑。
泰順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時,沈某對自己的行為表示認罪。法院審理後認為,沈某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的生命,其行為已經構成故意殺人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沈某的犯罪行為由於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法院根據沈某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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