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海南省紀委官方網站海南廉政網今天刊出曾是海南省海洋與漁業廳副廳級領導幹部的王世坤所寫的懺悔錄,他在懺悔錄中回顧自己從一般幹部起步,在黨、政府和人民的教育和培養下,最終成為一名副廳級領導幹部,但卻因為沒有改造好自己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最後,被金錢所迷惑,墮落成為一名階下囚的心路歷程,深刻剖析了自己墮落的原因。
據人民網報道,王世坤表示,這主要是自己平時沒有認真學習法律法規和規章,見錢忘乎所以,在台上說一套,台下另做一套,不嚴格要求規範、約束自己的行為,忘記了黨的宗旨,忘記了黨、政府與人民多年以來的教育和培養,也忘記了30多年來,一直關心、幫助、支持過工作的老領導、同事和朋友,也對不起妻子、兒女和90多歲的老父親。
以下為其懺悔錄全文:
我受賄罪行是從1999年底開始,當時,我任海南省水產局副局長、黨組成員,利用職權和工作之便,在推薦、提拔幹部和變動工作崗位過程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事後,這些人為了表示感謝,便送錢給我。
當我第一次接受別人送的錢時,心裡非常害怕,連續幾天睡不著,但後來又覺得,自己真的幫了人家辦好事,人家給的好處費,拿了也是應該的。
從那以後,自己的思想越來越往下滑,行為越來越明顯,逐步發展到在擔任海南省漁業船舶檢驗局局長時間,自己通過手中的權力和影響力,在全省漁業船舶年度檢驗和更新改造漁船檢驗方面,為漁業企業、船東和漁民,切實辦了不少好事,自己也收下了不少紅包、好處費,到2012年下半年,一共受賄252.6萬元人民幣,構成數額巨大,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自己從享受副廳級待遇的退休幹部,淪落為囚犯,後悔莫及。
我從一般幹部,到1975年5月提拔為瓊中縣五指山公社黨委副書記、革委會副主任,1976年9月提拔為五指山公社黨委書記、革委會主任,1989年5月調任省民宗廳財經處副處長、處長、辦公室主任,1996年下保亭、陵水縣委、縣政府工作,2002年3月提任省海洋與漁業廳副巡視員。30多年來,在黨、政府和人民的教育和培養下,自己的成長和進步比較順利,但是,在成長與進步的道路上,自己沒有認真學習科學社會主義理論,沒有改造好自己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最後,被金錢而迷惑,成為財迷心竅、職務犯人。
另外,自己產生攀比的思想,心裡不平衡,總覺得,有些人論參加工作、當領導幹部都在我之後,任職時間不如自己長,職位職務也不如自己高,為什麼他們既有房子,又有小轎車,舊車還沒賣出,又買新車,從而產生收錢的念頭,越陷越深,最後成為一名囚犯。
我是個少數民族幹部,也是革命後代,可我平時沒有認真學習法律法規和規章,見錢忘乎所以,在台上說一套,台下另做一套,不嚴格要求規範、約束自己的行為,忘記了黨的宗旨,忘記了黨、政府與人民多年以來的教育和培養,也忘記了30多年來,一直關心、幫助、支持過我工作的老領導、同事和朋友,也對不起我的妻子、兒女和90多歲的老父親。
我是2015年2月初入新成監獄的,至今已有一段時間,在警官的教導、幫助下,自己很快適應這裡的環境與生活,與服刑人員一起共同學習,遵守監規紀律,共同參加監訓,積極參加勞動,使自己更加端正改造態度,明確改造目標,同時,也更加認清受賄危害,下決心矯治惡習。我更加明白,只有正確對自己的罪行,才能認罪悔罪;只有認真學習,遵守監規紀律,服從教育,服從監管,積極參加勞動,積極改造,才能重新做人,早日回歸社會。
王世坤
2015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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