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任一龍 河北報道)河北省人大常委會與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天津市人大常委會日前出台《關於加強京津冀人大協同立法的若干意見》,今後三地制定立法計劃和立法項目要相互交流,吸收彼此意見,使其既能滿足本地立法實際需求,也能照顧到其他省市的關切,最大限度地發揮京津冀在立法資源和制度規範方面的協同推進優勢。
加強人大立法項目的協商溝通,是京津冀協同立法的重要載體。意見提出,三地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部門在開始擬訂立法規劃和年度計劃時,要將總體思路向其他省市及時通報。在立法規劃和年度計劃徵求意見過程中,要同時徵求其他省市意見。對三地共同關注的重點立法項目、關聯度高並需要協調推動的立法項目,要盡可能同步安排在立法計劃的同一檔次。
意見強調,當前要緊緊圍繞交通一體化、生態環保、產業升級轉移等重要方面率先取得實質性突破,謀劃和推進重大立法項目聯合攻關。在大氣污染防治領域,要繼續深化對已經制定地方性法規的實踐效果研究,不斷強化協同防治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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