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殷江宏、實習記者崔靜雅山東報道)備受矚目的聶樹斌故意殺人、強姦婦女一案於28日13時30分在山東高院召開聽證會,聽取申訴人及其代理律師、原辦案單位代表意見。聽證會上,聶樹斌親筆書寫的上訴狀首次曝光,落款時間竟是其執行死刑十餘天後。其代理律師在聽證會上提交多項證據指稱聶樹斌案偵查階段有刑訊逼供現象存在,認為證據不足、卷宗多處造假,請求法庭提起再審。
因此案涉及隱私,本次聽證會並未接受旁聽。山東高院通過官方微博及時播報了聽證會有關情況。自上午開始,法院門口即陸續聚集了一些關心聶案的群眾,警方在山東高院周圍的指定區域執行交通管制,無關人員不准入內。聽證會自下午1點30分開始,直至記者晚間9點發稿時仍未結束。在法學界專家和法律人士看來,最高人民法院指令異地複查聶樹斌一案,或將成為「異地複查」第一案。
上訴書「死後」撰寫
聽證會上,代理律師請求法庭對聶樹斌故意殺人、強姦婦女案提起再審。兩位律師提交多項證據稱聶樹斌案偵查階段有刑訊逼供現象存在,多處簽名造假,材料缺失,並質疑卷宗裡未提供該案最關鍵的隱蔽性細節:被害人遺落在案發現場的一串鑰匙。
同時,聶樹斌於1995年5月13日親筆書寫的《刑事上訴狀》亦首次曝光。經過山東高院聶樹斌案合議庭鑒定,證明上訴狀簽名是聶樹斌本人所簽。不過,卷宗顯示聶樹斌已在1995年4月27日被執行死刑。對此,聶案代理律師李樹亭表示,槍決照片顯示聶樹斌是跪在雪地穿著羽絨服,執行人員穿著厚的冬裝。而1995年4月27日石家莊氣溫是25.8度。此外,在1995年4月—1996年2月期間,石家莊共有3次降雪,分別為96年1月13日、96年1月14日,96年2月16日。也就是說,聶樹斌實際的死亡時間,很可能是在96年1月13日之後。
聶母:骨灰是誰的?
聶案另一名代理律師陳光武認為執行材料造假,「4月27號連判決都沒送達,死刑執行命令造假,驗明正身造假,所有執行材料就一張紙,沒有法官,沒有檢察員,只有書記員簽名。」
對此,聶樹斌母親張煥芝當場提出疑問,「我是5月份去火化場領回了兒子的骨灰,如果當時沒有死,下雪之前這幾個月把我兒子弄到哪兒去了?骨灰是誰的?這個問題我一定要弄明白。
隨後,河北原辦案單位播放視頻,對聶樹斌、王書金供述作案節點與康某某遇害案證據情況進行比對。
聽證會陳述雙方不見面
聽證會採用一方陳述完畢後離場,另一方再進場陳述的方式。對此,陳光武律師表示,陳述雙方不見面,是避免引起雙方情緒的激動,但這種安排存在一定局限性,雙方亦沒有辯論的機會。不過,雖然程序上有瑕疵,已充分發表了意見,合議庭和15位聽證人員聽的很認真。陳光武對結果很有自信,而按照有關法律,若進入再審程序,應該會採取書面審理的方式。
據悉,此次參加聽證會人員分為申訴人及其代理律師、原辦案人員代表和15位聽證人員,參加聽證會的人員在各方陳述後,要進行當庭投票,法院會參照代表投票結果綜合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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