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南都報道,因給政府部門送不作為錦旗卻遭行政拘留,農民工張蓬沖楊鳳強日前分別將河南省平頂山市公安局光明路分局告上法庭。今天5月,因與當地一家建築公司產生勞動糾紛遲遲未得解決,張蓬沖與工友等數十人先後到湛河區政府和平頂山市公安局反映訴求,同時給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安局先後各送了一面「不作為獎」錦旗,隨後張蓬沖及其所在公司經理謝金紅等四人被當地警方以涉嫌擾亂單位秩序為由行政拘留。
南都記者從平頂山市新華區人民法院方面得知,該院行政庭目前已受理此案,定於下月中旬開庭。
數十名工人的勞動糾紛
在行政訴狀中,張蓬沖稱自己是開封市紅琳建築勞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紅琳勞務公司」)的技術人員,同時也是平頂山市某小區項目樓的施工技術人員。自2014年6月,他隨紅琳勞務公司一起進駐項目工地施工,但項目承包方至今不僅沒有向紅琳勞務公司支付工資,還在今年4月將他和工友趕出工地,並在此過程中發生肢體衝突,有3名工友受傷。
張蓬沖稱,因公安部門對此遲遲不予立案,並拖延出具受傷人員的傷情鑒定書,所以他和工友一行數十人到平頂山市公安局要求後者對相關人員追責,結果被平頂山市公安局光明路分局以擾亂單位秩序為由,行政拘留10日。
一天給兩個部門送錦旗
張蓬沖提供的一段視頻顯示:當天,有十幾個農民工扛著紅旗、敲打鐵碗跪在平頂山市公安局門口,期間有兩名男子還打出一面「賀平頂山公安局榮獲最不作為獎」的錦旗。
另據記者瞭解,當天早些時候,這些人曾一度到平頂山市湛河區人民政府門口下跪,並展示了一面送給平頂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不作為獎」錦旗。
紅琳勞務公司總經理謝金紅13日對南都記者稱,送旗的想法是之前一位路人告訴他的。其稱,因為與項目承包方的糾紛,過去一個月裡他和工友先後到當地多個政府部門求助,有一次在路邊打橫幅的時候,有人建議他們給那些不作為的部門送錦旗。
謝金紅證實,19日上午,包括張蓬沖在內的數十位工友先後到湛河區政府以及平頂山市公安局反映訴求。據他介紹,在湛河區人民政府門口,曾有區領導將他們引導到旁邊的群眾接待中心,在等待無果後,他們將錦旗留在接待中心,然後去了平頂山市公安局,送了另一面旗。
到公安局送旗當晚被拘
按照謝金紅的說法,在平頂山市公安局門口,他們同樣被引導到了位於旁邊巷道的公安局群眾接待中心。不過,在這裡不僅沒人收下他們的錦旗,謝金紅以及張蓬沖、毛偉富和木工楊鳳強等四人,先後被送至光明路派出所,於當晚被宣佈行政拘留。
據謝金紅等提供的平頂山市拘留所解除拘留證明書,張蓬沖、楊鳳強、毛偉富三人因「擾亂單位秩序」被光明路分局處以行政拘留10日,時間是2015年5月19日至2015年5月29日,謝金紅則因「聚眾擾亂單位秩序」被光明路分局行政拘留15日,時間是2015年5月19日至2015年6月3日。
「嚴重影響市信訪辦秩序」
謝金紅提供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其被行政拘留的主要事實是:2015年5月19日上午,組織40餘名農民工到湛河區門口鬧訪並放鞭炮,後又到市公安局門口,「依然敲打鐵盆,拿喇叭叫喊……嚴重影響平頂山市信訪辦工作秩序」。光明路分局一名工作人員證實,確實對張蓬沖等進行了行政拘留處罰。
張蓬沖承認自己當晚曾在行政處罰決定書上簽字,但其接受南都記者採訪時質疑稱,自己當時只是帶著工友的工資核算單等證明材料去反映問題,並沒有影響任何部門的工作秩序,「錦旗也不是我送的」。其還稱,從拘留至釋放,其一直沒有拿到警方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因此警方對他的處罰不僅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而且程序也是不合法的,所以才決定起訴警方。
15日上午,南都記者從平頂山市新華區人民法院方面得知,該院行政庭目前已受理此案,定於7月16日開庭。此外,同被行政拘留10日的楊鳳強亦以類似的理由起訴光明路派出所,亦得到新華區法院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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