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馬琳 北京報道)《關於促進民營銀行發展的指導意見》日前正式公佈,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尚福林26日在北京表示,從即日起,銀監會將正式依法對合格的民間資本發起設立民營銀行的申請進行受理。對於依法受理的申請,自受理之日起4個月內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決定。尚福林強調,民營銀行要尋求有差異化的市場定位和業務特色,要有承擔剩餘風險的制度安排以管控風險。
尚福林稱,目前內地五大國有商業銀行壟斷的格局已經發生根本改變,市場份額逐年下降,已不足50%,與主要發達國家基本持平。但銀行業同質化程度依然較高,迫切需要特色化、「量體裁衣」的金融產品。銀監會鼓勵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以自有資金投資銀行業金融機構,成熟一家,設立一家。
尚福林介紹,目前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金融機構有四種渠道,一是由純民營企業發起設立中小型銀行業金融機構,有自擔剩餘風險的制度安排;二是與主發起銀行共同設立村鎮銀行,剩餘風險主要由主發起銀行承擔;三是參與現有銀行業金融機構重組改制,民間資本作為戰略投資者進入,幫助化解存量金融風險;四是向銀行業金融機構投資入股,共享銀行業改革發展成果。
「可以說,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的渠道和機構類型已全部開放,廣大民間資本可以根據自己的投資意願、風險偏好和承受能力自主選擇。也就是說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的品類齊全、渠道多樣,可供民間資本自由選擇、自主投資。」尚福林說
尚福林稱,民營銀行從試點到現在,已經有40多家提出了書面申請意向。《指導意見》印發後,銀監會將按照《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積極推進申設工作。從即日起,銀監會將正式依法對合格的民間資本發起設立民營銀行的申請進行受理。對於依法受理的申請,銀監會承諾,自受理之日起4個月內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決定,比現有法定「6個月」的批籌時限縮減2個月。
尚福林強調,新設立銀行在傳統市場競爭中是沒有優勢的,必須尋求有差異化的市場定位和業務特色。制定切實可行的經營方針,為實體經濟特別是中小微企業、「三農」和社區,以及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提供更有針對性、更加便利的金融服務。銀監會將組織由各省市銀監局啟動申設前的輔導工作,幫助相關市場主體開展可行性研究。
對於風險管控,尚福林強調,《指導意見》在民間資本的准入條件上明確了四個方面的基本標準。一是資本標準,明確為自有民營資金。二是股東標準,明確資本所有者應具有良好個人聲望;沒有關聯交易的組織構造和不良記錄。三是銀行標準,明確為設計良好的股權結構和公司治理結構、風控體系、信息科技架構、合理可行的市場定位和經營方針等。四是機制標準,要有承擔剩餘風險的制度安排、有辦好銀行資質條件和抗風險能力、有股東接受監管的協議條款、有差異化的市場定位和特定戰略、有合法可行的恢復和處置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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