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郭建麗 實習記者 白明珠)日前,記者從從內蒙古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瞭解到,內蒙古政府決定調整全區2015年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工作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後的最低工資標準及非全日制工作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從7月1日起執行。
據悉,對於非全日制就業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支付的貨幣工資不能低於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單位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用人單位應按規定另行支付。凡實行最低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應及時在勞動用工網上備案系統填報。
此次調整,在去年最低工資標準的基礎上上調了140元。其中,一類地區包括呼和浩特市,二連浩特市和阿拉善左旗等,最低工資標準為每月1640元,非全日制工作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每小時13.3元。
二類地區包括呼倫貝爾市,錫林浩特市和阿榮旗等,最低工資標準為每月1540元,非全日制工作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每小時12.5元。三類地區包括巴彥淖爾市,開魯縣,烏蘭浩特市等,最低工資標準為每月1440元,非全日制工作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每小時11.7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