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張帆河北報道)記者獲悉,備受關注的21人殺害礦友騙賠案,3日進行了二審宣判。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裁定駁回被告人上訴,全案維持原判。被告人張偉蘭、趙俊、張成勇、徐城德、閆仕勇的死刑裁定將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據記者瞭解,2011年7月至2012年8月期間,四川籍工頭張偉蘭等人為騙巨額賠償金,以打工為名,騙四名同鄉到河北邯鄲武安市勝利鐵礦、邯鄲涉縣西戎鎮鐵礦幹活,並先後在井下將這四人謀殺,事後以塌方事故為名,並指使同案犯冒充死者家屬向礦方騙取賠償金。2012年2月,該團伙在殺害李子華後,向礦方索要60萬元賠償金時被識破並被礦方報警。截止案發,該團伙共計詐騙180餘萬元人民幣。
2014年8月7日,河北省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被告人張偉蘭等人為騙取巨額錢財,偽造礦難事故假象,後冒充死者家屬詐騙礦主巨額錢財,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法院判決張偉蘭、趙俊、張成勇、徐城德、閆仕勇死刑;閆登鵬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王華濤、謝友貴、陳榮來無期徒刑,其餘同案犯也受到相應刑事處罰。邯鄲中院還判決張偉蘭等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經濟損失。
一審判決後,被告人張偉蘭等人不服,提出上訴。河北高院認為,原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對各原審被告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上訴人的上訴理由及其辯護人的辯護意見不能成立,不予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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