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杜法祖)6男女內地乘客因香港航空航班延誤發難,強闖登機橋及襲擊地勤,最終由機場特警鎮壓。他們被控普通襲擊等9項罪名,當中5人認罪。辯方求情指被告因不滿航空公司安排而起衝突,遭署任主任裁判官鄭紀航反問「都唔可以遷怒他人同打人?乜咁唔文明�H咩?」判其中4人分別監禁9至11天,一人罰款;另一女被告否認控罪,獲准以10萬元保釋候審,但不准離港。
3男3女被告今於荃灣法院應訊,分別被控普通襲擊、妨擾及煩擾共9項罪名(詳見附表)。案情指6人當時準備從香港飛往北京,卻因上海實施航空管制而延誤,他們不滿香港航空公司安排,強闖登機橋遭地勤攔截。
衝突中,首被告劉寶菊推跌及絆倒兩名地勤,另4名被告又徒手襲擊其他地勤,導致他們的頭、手、肩膊、胸口等多處受傷,其間第6被告李昊軒被目擊向接待處擲水樽。至凌晨4時警方到場拘捕各人,警誡下全部否認控罪,7名受傷地勤則送院治理。
辯方大律師盧康慧求情指各被告初犯,坦白認罪反映悔意,又解釋他們在飛機上等候感悶熱不適,後獲安排到候機室又感冷氣太凍,認為港航應安排住宿,因不滿安排而起衝突。遭鄭官反問「都唔可以遷怒他人同打人?乜咁唔文明�H咩?」鄭官又指地勤人員案發時正執行職務,受法庭保護,且案情嚴重,遂以監禁兩周為量刑起點。
第二被告趙麗否認一項普通襲擊罪,案件將於9月9日預審。辯方大律師侯焯汶指被告願意將保釋金由1,000元大幅調高至10萬,申請8月初離港數天帶兒子回北京做手術。鄭官准她以10萬元擔保外出,但不得離開香港。
機場襲地勤案6被告判刑
被告 ●職業 ●控罪詳情
劉寶菊(37歲) ●家庭主婦 ●承認兩項普通襲擊罪,判囚10天
趙麗(39歲) ●家庭主婦 ●否認1項普通襲擊罪,准保釋候審
果雪媛(29歲) ●導遊 ●承認1項普通襲擊罪,判囚9天
于俊旺(42歲) ●公務員 ●承認1項普通襲擊罪,判囚9天
王文琪(20歲) ●電話售貨員 ●承認3項普通襲擊罪,判囚11天
李昊軒(21歲) ●學生 ●承認1項妨擾及煩擾罪,罰款$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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