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31日消息,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紀委對第十八屆中央候補委員、江蘇省委原常委、南京市委原書記楊衛澤,雲南省委原副書記仇和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江蘇省委原常委、南京市委原書記楊衛澤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經查,楊衛澤嚴重違反組織紀律,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嚴重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收受禮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其特定關係人收受巨額錢款;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次出入高檔酒店和私人會所,接受他人宴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幹部選拔任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其中,受賄問題涉嫌犯罪。
楊衛澤身為黨的高級領導幹部,無視黨的政治規矩和組織紀律,嚴重違紀違法,且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參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決定給予楊衛澤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給予其開除黨籍的處分,待召開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
雲南省委原副書記仇和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紀委對第十八屆中央候補委員、雲南省委原副書記仇和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仇和嚴重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收受禮金、禮品,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親屬的經營活動謀取利益;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幹部選拔任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其中,受賄問題涉嫌犯罪。
仇和身為黨的高級領導幹部,無視黨的政治規矩和組織紀律,嚴重違紀違法,且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參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決定給予仇和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給予其開除黨籍的處分,待召開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
楊衛澤個人簡歷:
1978.12——1981.08,南京航務工程專科學校港口水工建築專業學習;
1981.08——1990.11,江蘇省交通廳規劃計劃處辦事員、科員、基建計劃科副科長、科長(其間:1986.05-1988.07掛職任邳州市泇口鄉鄉長助理);
1990.11——1993.01,江蘇省交通廳規劃計劃處副處長;
1993.01——1994.08,江蘇揚子大橋股份有限公司經理部經理;
1994.08——1996.09,江蘇省交通廳規劃計劃處處長;
1996.09——1998.04,江蘇省交通廳副廳長、黨組成員;
1998.04——2000.01,江蘇省交通廳廳長、黨組副書記;
2000.01——2000.12,江蘇省交通廳廳長、黨組書記兼江蘇高速公路集團公司董事長、江蘇潤揚大橋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2001.01——2001.02,蘇州市委副書記、代市長;
2001.02——2004.11,蘇州市委副書記、市長;
2004.11——2006.11,無錫市委書記;
2006.11——2011.03,江蘇省委常委、無錫市委書記;
2011.03——2015.01,江蘇省委常委、南京市委書記。
中共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候補委員,中共十七大、十八大代表,十屆全國人大代表,省十次、十一次黨代會代表,十屆、十一屆省委委員,十一屆省委常委,省十屆、十一屆人大代表。
仇和個人簡歷
1978.03-1982.01南京農學院植物保護學系植物保護專業學習
1982.01-1984.11江蘇省農業科學院植保所科研人員、院團委書記(1984.05副處級)
1984.11-1986.04江蘇省農業科學院工會副主席、黨辦副主任、院辦副主任
1986.04-1990.09江蘇省農業科學院植保所副所長、黨支部書記兼院團委書記、工會副主席
1990.09-1992.12江蘇省科委計劃處、農村處副處長
1992.12-1996.07江蘇省科委農村科技處處長
1996.07-1996.09江蘇省宿遷市籌建領導小組成員
1996.09-1996.12江蘇省宿遷市副市長
1996.12-2000.12江蘇省宿遷市委常委、副市長、沭陽縣委書記
2000.12-2001.08江蘇省宿遷市委副書記、代市長、市長
2001.08-2002.01江蘇省宿遷市委書記
2002.01-2006.01江蘇省宿遷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2006.01-2007.12江蘇省副省長
2007.12-2011.11雲南省委常委,昆明市委書記
2011.11-2011.12雲南省委副書記,昆明市委書記
2011.12-2012.02雲南省委副書記
2012.02-2014.07雲南省委副書記、省委黨校校長、雲南行政學院院長。
2014.07-2015.03雲南省委副書記、省委黨校校長。
十八屆中央候補委員、中共十六大代表,十屆省委委員,省十屆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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