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澎湃新聞報道,19日,日本參議院通過新安保法案,意在解禁戰爭權。新安保法與日本「和平憲法」相牴觸,輿論一片嘩然。新安保法「新」在哪?又有哪些值得注意的「點」?
1.新安保法使向海外派遣自衛隊成為可能,允許日本向「應對國際衝突的別國軍隊提供後方援助」。
此舉冠以和平之名,卻是對憲法規定的和平主義的踐踏。此前每當要派遣自衛隊,國會都要制定特別措施法。現在有了這項可以向別國部隊提供後方支援的「恆久法」,則可以隨時根據需要向海外派遣自衛隊。
2.新安保法成為實現日本自衛隊在全球範圍展開行動的依據。
日本防衛省官員說,通過靈活運用安保法,無論是給日本的和平與安全造成影響的事態,還是並未直接與日本有關的國際紛爭,「都可以以後方支援的形式將自衛隊派遣到全球任何地點」。
具體表現為,《武力攻擊事態法》(修正案)中增加了「存立危機事態」作為行使條件,規定即使日本沒有直接受到武力攻擊,只要與日本有密切關係的他國受到武力進攻、日本存亡遭到威脅、並且沒有其他恰當的應對手段時,自衛隊可以行使武力。
3.新安保法將活動範圍擴大為「正在發生戰鬥行為的現場以外」,援助範圍包括提供武器彈藥、為戰鬥機加油等。
日本《聯合國維和行動法》進行了修改,自衛隊在聯合國維和行動中的活動範圍擴大到了「馳援護衛」等,原本只限於自身防衛的武器使用標準也被放寬,允許自衛隊執行維持治安任務。
4.旨在朝鮮半島有事時允許自衛隊向美軍提供後方支援的《周邊事態法》更名為《重要影響事態法》,刪除了日本周邊這一地理限制,中國南海被納入範圍,援助美國以外的其他國家軍隊也成為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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