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閆冰竹:監管銀行看出身不合時宜


http://news.wenweipo.com   [2016-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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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委員、北京銀行董事長閆冰竹

【文匯網訊】(記者 何凡 兩會報道)全國政協委員、北京銀行董事長閆冰竹在全國兩會間隙向本報表示,當前內地商業銀行監管分類仍然沿用「出身法」,分為國有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等。這種按照歷史出身進行機構類型劃分並實施監管的模式,已經不能適應當前銀行業的發展現狀,削弱了市場對金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不利於營造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也不符合金融市場化改革的大方向。

他建議監管機構轉變以歷史出身形成的監管分類方式,逐步過渡為以資產規模和監管評級為主要標準、能上能下的動態監管方式。「建議以資產規模為主要標準,結合監管評級,將我國商業銀行劃分為四類,即特大型商業銀行、大型商業銀行、中型商業銀行、小型商業銀行,形成合理的結構、鮮明的層次和有序的競爭。」

倡政策引導差異化

閆冰竹說,要通過政策引導,明確各類銀行機構的發展方向和定位,制定和實施差異化政策,促進各類銀行業金融機構差異化發展。比如,對於特大型銀行,監管政策應鼓勵其走出去,更多參與全球市場競爭,爭取擁有更大的國際影響力;對於大型銀行,政策可引導其發展為全國性甚至具有一定國際影響力的銀行,鼓勵其在全國範圍設立分支機構;對於中型銀行,政策可引導其向區域性銀行發展,鼓勵優秀的中型銀行在省域範圍內發展;對於小型銀行,政策可引導其向社區銀行或專業銀行發展,鼓勵其「深耕」本地市場,限制其脫離自身實力、定位的盲目擴張。對於同類型、同評級的商業銀行,應實行相同的監管政策,充分體現監管政策的公平性與一致性。

此外,他建議實行「能上能下」的動態監管,即每隔5年左右定期對大、中、小型銀行分類標準進行評估,以考察分類標準是否需要調整,以及如何進行調整,並據此對商業銀行進行重新分類。

2016年全國兩會
      責任編輯:陳夢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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