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發佈會現場。 江鑫嫻 攝
【文匯網訊】(記者 江鑫嫻)文化部文化產業司司長吳江波19日在文化部發佈會上,通報了《關於推動文化文物單位文化創意產品開發若干意見》)的具體內容。他表示,《意見》明確鼓勵社會力量參與文化創意產品研發、生產和經營,鼓勵具備條件的文化文物單位採取合作、授權、獨立開發等方式開展文化創意產品開發,對相關單位從事開發活動起到了「正名」和「保障」的雙重作用。
吳江波表示,當前文化文物單位文化創意產品開發工作仍處在探索起步階段,存在一些難點問題,特別是在思想觀念、政策許可、資金投入、收入分配等方面,都存在障礙,亟待打破體制機制的束縛。因此,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文化部等四部門文件的形式出台政策文件十分必要。
今次《意見》提出,要加強文化資源開放和共享,鼓勵文化文物單位與社會力量深度合作,鼓勵社會力量參與文化創意產品研發、生產和經營。要推動體制機制創新,落實完善支持政策,選擇部分單位開展試點,在開發模式、收入分配和激勵機制等方面進行探索。同時,《意見》明確鼓勵具備條件的文化文物單位採取合作、授權、獨立開發等方式開展文化創意產品開發。大力培養創意研發、營銷推廣等人才,暢通國有和民營、事業單位和企業之間人才流動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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