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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行涉欠租 業主入稟收樓

2016-06-04

【文匯網訊】(記者 杜法祖)何伯華律師行早前被指涉嫌違規,遭香港律師會接管,其位於尖沙咀永安廣場分行亦涉嫌違反租約,包括欠交租金、差餉、管理費等,日前遭業主入稟高等法院,追討9.5萬多元欠租及相關款項,另要求收回單位及追討直至收回單位期間的應得租金。

原告李敏賢為尖沙咀永安廣場一個單位的業主,被告何伯華經營「何伯華律師行」。入稟狀內容指,原告於2013年8月與被告簽訂租約,以月租6.4萬餘元把上址單位租予被告,租約由同年10月起生效至2016年9月,為期3年。不過,被告涉嫌違反租約,今年5月開始沒有交租,亦沒有繳交管理費和差餉。原告多番追討不果,決定入稟法院追討。

資料顯示,香港律師會於今年4月14日採取介入行動,接管何伯華律師行,並委任另一間律師行為中介人。 何伯華律師行有4間分行,分別位於尖沙咀、油麻地、荃灣及上水。

責任編輯:鐘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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