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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林案中案當事民警被移送司法

2016-07-20

【文匯網訊】據澎湃新聞網報道,江西省公安廳官方網站7月19日在「關於落實省委第一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情況」的通報中稱,「針對萍鄉市公安局民警在辦案中通風報信、收受賄賂、洩露警務工作秘密問題,已將當事民警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並追究6名領導幹部責任,其中行政警告4人、記過1人、記大過1人。」目前,省公安廳正以此為題材,拍攝一部警示教育片,教育全省公安民警引以為戒。

江西省紀委駐省公安廳紀檢組一名工作人員7月20日向澎湃新聞證實,通報中所說的「萍鄉市公安局民警」正是辦理鄒勇遇害一案的民警鐘偉。這一事例將被當作案例,拍成內部警示教育片。

2015年10月10日,澎湃新聞曾獨家報道王林前妻涉非法獲取國家秘密被拘一事。報道中曾指出,有相關人士主動聯繫王林身邊人,找到了她,稱自己手上有王林案的偵查證據,並向她索賄。王林前妻張某的律師張新分析,相關人士或為「警方內部人士」,「已經先於張某被抓」。

2015年10月,公安部公佈王林案中案相關情況時稱,為了獲取王林案的辦理情況,王林的情婦雷帆、前妻張七鳳謀劃向辦案民警鐘偉行賄200萬元,雙方達成協議。案發時,張七鳳已向鍾偉支付50萬元「好處費」。

據雷帆供述,2015年7月15日王林因涉嫌一樁命案被警方控制,她被要求到公安機關協助調查,認識了辦案民警鐘偉。為了「打聽案情」,雷帆主動與鍾偉加為微信好友。此後,兩人頻繁聯繫,並多次發生性關係。鍾偉是剛入警4年的技術民警,負責現場拍照、整理證據材料。然而在雷帆眼裡,他成了能提供案件信息的關鍵人物。

警方查明,2015年8月1日晚,雷帆、鍾偉、張七鳳三人在萍鄉一餐館內見了面,並達成協議,張七鳳支付200萬元,分三期給鍾偉,首期支付60萬元,一審時支付60萬元,王林出來後再付80萬。鍾偉透露了「王林案」中現場勘查、物證提取、嫌疑人的供述等大量核心信息。

2015年9月9日,鍾偉被警方立案審查。「我愧對人民警察這個稱號,給人民警察這個光榮的集體抹了黑。」鍾偉已深刻意識到了他「執法犯法」帶給警察形象的傷害和親人的痛楚,他痛心疾首、悔不當初。

江西省紀委駐省公安廳紀檢組一名彭姓工作人員告訴澎湃新聞,目前,該警示教育片的拍攝已接近尾聲。

責任編輯:慧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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