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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周永康「參與非法集會」罪成

2016-07-21

【文匯網訊】據香港電台報道,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主席羅冠聰及前學聯秘書長周永康,前年9月26日進入被稱為「公民廣場」的政府總部東翼前地,黃之鋒及周永康被裁定「參與非法集會」罪名成立;羅冠聰一項「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會」罪名成立。

至於黃之鋒涉及的「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會」罪名,則不成立。

法庭的判決理據指,黃之鋒在台上呼籲的一刻,究竟有多少人會嚮應呼籲、在場人士會如何進入,保安員會如何對待集會者等是未知之數。黃之鋒在台上只作一句簡單呼籲,時間十分短暫,說話內容沒有提供實質方法進入前地。法庭認為,控方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的標準下,證明黃之鋒涉及「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會」罪。

責任編輯:慧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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