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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伯雄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

2016-07-25

【文匯網訊】據央視新聞客戶端報道,2016年7月25日,軍事法院依法對中央軍委原副主席郭伯雄受賄案進行了一審宣判,認定郭伯雄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追繳的贓款贓物上繳國庫,剝奪上將軍銜。

2016年7月25日,軍事法院依法對中央軍委原副主席郭伯雄受賄案進行了一審宣判。軍事法院負責人就案件審理相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請介紹一下案件審理情況。

答:2016年5月3日,軍事法院對軍事檢察院指控郭伯雄涉嫌受賄案立案。案件審理中,軍事法院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依法獨立公正審判,確保案件裁判經得起法律和歷史檢驗。鑒於案件中一些犯罪事實證據涉及軍事秘密,依法進行不公開開庭審理。

軍事法院經審理認為,郭伯雄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職務提拔或者調整,單獨或者夥同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其行為構成受賄罪。郭伯雄受賄數額特別巨大,犯罪情節特別嚴重,歸案後如實供述罪行,真誠認罪悔罪,贓款贓物全部追繳。綜合評判全案事實情節,依法對郭伯雄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贓款贓物上繳國庫,剝奪上將軍銜。

宣判後,郭伯雄當庭表示服從法院判決,不上訴。

問:如何保障被告人的訴訟權利?

答:軍事法院受理該案後,依法組成合議庭,向郭伯雄送達了起訴書副本,同時告知了其相關訴訟權利義務。辯護律師會見了郭伯雄,查閱了全案卷宗。開庭前,法庭召集了由公訴人、被告人、辯護人參加的庭前會議,就管轄、迴避、是否申請排除非法證據等與審判有關的程序問題聽取了控辯雙方的意見,組織控辯雙方進行了庭前證據展示。庭審中,法庭圍繞起訴指控的事實進行了調查,控辯雙方進行了舉證、質證,郭伯雄對指控的受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表示認罪悔罪,辯護律師充分發表了辯護意見。案件審理過程中,軍事法院嚴格依照法律規定,充分保障了郭伯雄及其辯護律師依法享有的各項訴訟權利。

問:對涉郭伯雄案其他人員如何處理?

答:對軍事檢察機關提起公訴的涉郭伯雄案其他人員,軍事法院將嚴格依法進行審理,公正作出裁判。

責任編輯:萊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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