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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范椒芬強調校園內不容「港獨」

2016-08-22

【文匯網訊】(記者 鄭治祖 姬文風)「港獨」分子密謀入侵校園「播獨」,事態嚴重。行政會議成員、前香港教育統籌局長羅范椒芬22日強調,絕對不能容許在學校內鼓吹「港獨」思想。她認為,「港獨」議題涉及複雜的政治範疇,中小學生在資料不齊全情況下討論有關問題,可能會有反效果。學校倘發覺有相關的問題感到難以應付,可諮詢教育局尋求權威意見,又或邀請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等到學校與學生分享。

羅范椒芬22日在接受電台訪問時指出,每個學生都需要學習香港基本法,而學生年齡不同,身為教師須按照學生的不同層次、年齡層採取不同的教學方法,如小學生就像要謹記「法例不准殺人」、「講大話唔係好事」等,謹記基本法說明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部分。到初中,學生可以認識鴉片戰爭歷史,了解香港被「割讓」的過程及回歸國家的歷史。到更高年級,可讓學生知道基本法草擬過程,及《中英聯合聲明》談判過程等史實。

就有教師認為在教學上難以拿捏尺度,羅范椒芬認為,教育局應向教師提供背景資料等指引,「講得清晰啲都係好,好過好多揣測、好多批評。教育局應有權威啲解讀,給老師作為指引,不希望老師誠惶誠恐。」她補充,在香港基本法教學上,目前已有不少參考書籍可供教師參考。

被問及有「港獨」學生在校內成立「本土關注組」,羅范椒芬表示,學校須決定哪些組織可以成立,「我唔覺得呢類組織可以在學校名正言順成立學生會,還參選學生會會長。」她認為校方須專注處理這類學生,「要同佢哋家長見下面,了解家庭背景究竟點樣影響緊佢」,還要追溯到教師培訓範疇,倘校方發現教學過程中出現問題、很難應付,可以邀請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等到學校與學生分享。

羅范椒芬強調,「『港獨』呢種諗法絕對不能有,亦不可能發生」。她個人覺得主張「港獨」的學生團體只想有更多的參與權,而不是希望香港成為獨立的「政治實體」,特別是中學生不了解政治的複雜,很多時崇尚外國的政治制度,卻不清楚其優劣。

她認為,學生在討論不同議題時,應代入不同身分及角度去思考,了解問題癥結及理據,從而尋求共識及妥協,若只站在自己立場,不肯對話、不肯討論、不肯分析、不肯理解對方立場,就得不到共識,香港將停滯不前。同時,學生必須清楚討論的底線,就是香港不能成為一個獨立的「政治實體」,不能脫離中華人民共和國,這是「堅定不能移」的。

羅范椒芬又認為,律政司應釐清什麼行為屬煽動,及違反什麼法例。同時,香港必須就基本法23條立法,故應盡快開始討論條例的內容,讓中央放心。

教育界籲學生保護個人資料

(記者 姬文風)「港獨」激進本土組織「學生動源」除了在網上呼籲中學生在校成立所謂的「本土關注組」參選學生會,更設街站公開派發宣傳單張與「招募表格」,公然「招兵買馬」。有中學校長及教師坦言「紙張易擋,網上表格難防」,將加強提醒學生小心保障個人私隱,免落入他人手中作不法用途。

教育界立法會候選人、福建中學(小西灣)校長蔡若蓮22日指出,該「招募表格」目前有機會透過街站派發或網上方式滲透,「老師一般都會時刻留意,如有單張在校傳閱必會發現,因此它以實物形式進校的機會不大。」至於網上的表格才是問題所在,蔡若蓮表示,教師們只能提醒學生小心保障個人私隱,別隨意將個人資料交給他人或組織。她又呼籲家長留意區內有否街站派發單張,家校合作杜絕「獨」爪侵校。

中學教師、教聯會副主席王惠成表示,該份「招募表格」要求申請者填寫包括facebook及Instagram等個人資料,更稱「需被加為好友以作個人背景審查」,這代表申請者的朋友圈將被該組織掌握,隨時被用作散播港獨思想,更不能排除個人資料遭人惡意濫用,因此他表明學校要教導學生保障私人資料,同時加以制止這些表格侵校,「(學生動源)如同黑社會招收會員一般,學校教師務必制止。」

教育界立法會候選人還有葉建源。

法律界:觸犯私隱條例 最高可罰10,000元

「學生動源」公然擺街站宣揚違憲「港獨」訊息,又設置網上表格,招攬巿民「入會」,表格要求參加者提供大量私隱資料。大律師馬恩國細閱該份所謂「成員招募表格」後發現,該組織涉嫌觸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可處第三級罰款,最高可被罰10,000元。

根據「學生動源」facebook專頁指稱,「本組織正在派發香港獨立宣傳單張並正在招收成員,將港獨思潮散播全港各區、散播校園」。馬恩國引用《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保障資料原則中的第一原則《收集個人資料的目的及方式》,當中表明個人資料必須為了合法目的而收集,而「學生動源」的「港獨」言論明顯已觸犯香港基本法第一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難符合「為了合法目的而收集」的規定。

同時,《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明文要求某人收集個人資料時,必須以明確或暗喻方式告知對方是「有責任提供該資料抑或是可自願提供該資料」。馬恩國指,當然不能排除「學生動源」在派發表格時會以口頭作此交代,但單從該份表格的書面內容而言,似乎就欠缺了相關闡釋。

問卷製作者有違法之嫌,那麼填問卷的受訪者又會否誤墮法網?馬恩國表示,單單填寫問卷未必有問題,然而假如有人響應號召參與集會,情況就變得複雜,「中學生對法律未必有太大理解,跟隨朋友前往某個地點聚集,隨時觸犯法律。」

他強調,學生假如「唔知頭唔知路」被臨時號召,參與未經警方批准之遊行集會,人數一旦超過法例規限,即成非法集結,「到時後悔要從人群中脫身亦非易事,隨時無辜犯法」,奉勸學生三思。

責任編輯:京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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