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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玉玉遭電信詐騙案告破 4嫌疑人被抓

2016-08-27
已被南京郵電大學錄取的徐玉玉,卻因為一個詐騙電話離世已被南京郵電大學錄取的徐玉玉,卻因為一個詐騙電話離世
徐玉玉的錄取通知書和手機徐玉玉的錄取通知書和手機

【文匯網訊】據新華社報道,記者26日晚從山東公安官方微博獲悉,臨沂市羅莊區徐玉玉被騙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抓獲。

山東公安微博稱,專案組分赴福建、安徽、江西、貴州、廣東多地,經連續緊張奮戰,截至8月26日晚,主要犯罪嫌疑人熊超(男,19歲,重慶豐都人)、鄭金鋒(男,29歲,福建永春人)、陳福地(男,29歲,福建安溪人)、黃進春(男,35歲,福建安溪人)4人被抓獲

8月19日,臨沂市羅莊區發生一起電信詐騙案,18歲的准大學生徐玉玉被他人以發放助學金為由,通過銀行ATM機轉賬的方式詐騙9900元。發現被騙後,徐玉玉與其父一起到公安機關報案,回家途中暈倒,出現心臟驟停,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案件發生後,公安部立即組織山東、福建、江西、廣東等地公安機關開展偵查。經工作查明,此案為犯罪嫌疑人陳文輝、鄭金鋒、陳福地、熊超、鄭賢聰、黃進春等人所為。26日,公安部已發佈A級通緝令,山東警方正在相關地區繼續工作,在有關地區協同支持下全力追捕其他涉案人員。

被騙光學費心臟驟停,誰害死了准大學生徐玉玉?

山東臨沂一名即將踏入大學的女孩徐玉玉,遭遇「171」開頭的詐騙電話,9900元學費被騙光。徐玉玉在報案回家途中暈厥,心臟驟停,不幸離世。

——這是邊驛卒這個月看到的最負能量的新聞,心情久久不能平復之下,決定查一查是誰如此大膽,間接的殺死了徐玉玉。

當然,居心險惡的騙子是害死徐玉玉的直接兇手,目前專案組已經奔赴全國展開調查。

騙子使用的171號段也因為大量涉及詐騙廣受詬病。這一號段並不屬於三大運營商,而是由虛擬運營商管理,170/171號段實名登記不是很嚴格,被詐騙後,公安機關偵查難度很大,雖然工信部等部門一直在進行整治,但仍是電信詐騙的重災區。

而此次詐騙的號碼則被媒體曝出屬於北京遠特通信,該卡於今年3月份開卡並實名制登記。遠特通信已將後台查到的包括開卡人個人信息、身份證號碼以及通話記錄等保存,並向警方說明情況。

此外,事件中還有幾個蹊蹺的地方,誰洩露了徐玉玉的個人信息?

8月17日,徐玉玉的父親帶著女兒到區教育局辦理了針對貧困學生的助學金申請。隔天,接到教育局電話,「說錢過幾天就能發下來。」

19日下午4點半,騙子的電話直接打到了徐玉玉母親李自雲的手機上。問了一句,說今年你的家裡面是不是有學生考上大學了?在得到了肯定的答案之後,這名男子就自稱自己是教育局的,有一筆助學金要發放,聽說是要「發放什麼助學金」,她喊了女兒來接電話。

但是錄取徐玉玉的學校南京郵電大學表示「未聯繫過發放助學金事宜」。

正是這個「發放助學金」的消息騙取了徐玉玉的信任,也造成了這樣的悲劇。

剛在教育局申請助學金騙子就來了,巧合?

助學金申請的信息,只有區教育局掌握,僅僅兩天後騙子就以助學金為名騙上門來,這是巧合麼?

除非騙子真的是「漫天撒網」,給每個准大學生都打電話,恰好讓徐玉玉撞上了。

8月24日下午,臨沂羅莊區教體局一位工作人員表示,目前教育主管部門正在調查此事。他稱,徐玉玉出事前,曾報名參加了一個叫「泛海助學山東行動」的資助活動,教育局收到過徐玉玉等報名者的登記申請表,但均已上交至活動主辦方。目前沒有證據證明此助學活動與徐玉玉遭到的電信詐騙有關。

而臨沂羅莊區教體局工作人員介紹,山東省招生考試院通過規定和權限設置,使其他任何單位及個人都無法查詢考生的相關信息。能獲知考生信息的部門和單位除了省招生考試院,還有學生所在高中,錄取學生的高校。

高度相似的事情在2012年8月也有報道,山東滕州界河鎮接到錄取通知書的准大學生小趙,由於父親患了癌症剛剛去世,母親在家務農,本想通過申請助學金減輕家庭負擔,可沒有想到卻被騙子盯上,最後不但沒有領到助學金,卡裡的1萬元錢也被騙走了。

小趙一開始也有懷疑,但騙子如數家珍的報出了小趙的所有信息——姓名、家庭住址、聯繫方式甚至是小趙剛剛考上的學校和專業,小趙相信了這個陌生的電話。

當年齊魯晚報一篇《誰出賣了准大學生的信息?》評論寫道:小趙剛剛才考上的大學和所學的專業,騙子又是如何得知的呢?在這裡筆者首先想到了兩個地方,一個是小趙的學校,還有一個就是教育局。作為小趙的學校,無論是小趙的家庭信息還是最後被錄取的學校和專業,都比較清楚。而作為小趙曾經申請助學款的教育局,也有洩漏信息的嫌疑。

據媒體援引知情人士介紹,「助學金從申請到發放存在多個環節,每個環節都可能洩露信息。」根據要求,助學金申請信息包含姓名、身份證信息、聯繫方式、住址等26項內容。

在網上有許多學生家長質疑教育局洩露信息的新聞,但均被教育局否認。這樣的新聞年年都有,但大都沒有下文。

此前《廣州日報》報道過類似的事件:深圳一位家長質疑區教育局洩露孩子個人信息,家長指,孩子從來沒有去任何機構補習過,除了學校以及主管學校的區教育局,沒有可以洩露信息的其他渠道。

教育局方面表示:區內每所學校都有一個對口的系統管理員,他們進入系統後只能看到本校的學生信息。劉粵生說:「從市一級到學校的信息系統管理人員都經過專業培訓,個人操守和紀律都有嚴格把關,不會為了蠅頭小利去出賣這些信息,因為查起來很容易。」

知情者:可以攀關係找學校「關鍵人物」拿到信息

通過騙子問話的手段,可以知道大概掌握了徐玉玉家裡有大學生的情況。這樣的信息可能是通過很多環節獲得。

有臨沂市應屆高考生表示:「通過快高考那一陣子,它們(省招生考試院)說發一些學習用品,統計人名,統計賬號什麼的。」

另一位同學表示:「當時填(學校)紀念冊的時候,我就想到,所有的學生、同學都會填手機號之類的,我就覺得信息可能會洩漏。」

而培訓機構等信息販子就使用的手段就很多了。根據山東當地媒體報道,有在民辦高校從事招生工作的知情人士指,自己當時最主要的任務就是想辦法拿到學生的個人信息。「有了這些學生的個人信息,我們就電話回訪,吸引更多學生報我們學校。」

「收集學生信息的辦法很多,最直接的就是以舉辦免費專家考前指導會,或是填報志願指導會為名,吸引學生及家長過來聽課。」該消息人士表示,「想來聽課雖然是免費的,但是入場前必須要求你填寫自己的姓名、就讀學校、聯繫方式等信息,通過這種方式刻意獲取個人信息。」

而另一種方法就是「學校詳細掌握了學生的個人信息,所以我們會通過熟人介紹,或者『攀』關係,『搞定』其中的『關鍵人物』。一般情況下,我們會避開很難做通『工作』的校長、班主任、年級主任,只需找一個有權限查看學生個人信息的人就可以。其中,學校辦公室、宿管科、保衛科都是很好的突破口。」

在他們眼裡,私人信息只是自己發財的手段。卻不知道這樣的行為給他人帶來多少煩擾甚至傷害。

今日一人因洩露學生信息被判刑

2015年11月《刑法修正案(九)》頒布實施後,洩露公民個人信息已入刑。而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此前曾在多家教育培訓機構工作的楊某,利用在培訓學校、教育公司工作的便利,私自拷貝複製公民個人信息200餘萬條,這些信息不僅包括學生及家長姓名、所在的學校和年級、聯繫方式,甚至很多還包括家庭住址。

為了獲利,楊某將這些信息分批出售,平均每條信息賣半分錢,共獲利1萬餘元。其後還有不法分子將這些信息進行二次販售。

今天該案依法宣判,上述非法獲取信息的楊某,犯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被海澱法院判處1年3個月有期徒刑,並處以罰款。

邊驛卒只有希望個人信息能夠得到更好保護,希望徐玉玉的悲劇不要重演。

責任編輯:夏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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