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還有兩天便是新一屆立法會選舉投票日。「大戰」當前,各政黨團體大力為候選人拉票,事屬平常,然而,反對派政黨不僅不為過去四年「拉布」惡行反思,反而進一步將矛頭指向愛國愛港社團和「中聯辦」,誣指什麼「操控」和「賄選」,亂潑髒水,不擇手段,行為令人不齒和憤慨。
就在昨天,亂港傳媒《蘋果日報》頭版頭條報道,指愛國愛港社團以「利是」、餅咭進行「賄選」,又指「中聯辦」強迫逾千在港中資機構負責人簽「軍令狀」,要完成多少個「指標」,否則就要追究責任,因為一旦建制選情失利,「中聯辦」主任張曉明就會「地位不保」,云云。
類似說法,近日不斷在反對派拉票活動及《蘋果日報》報道出現,言之鑿鑿、又圖又文,彷彿真有其事,以致部分選民感到迷惑,甚至信以為真。其實謊言就是謊言,在事實面前總是不堪一擊的。所謂抽獎「利是」和分發餅咭,臨近中秋在社團聯歡宴會中幾乎已是「指定動作」,又有什麼可以大驚小怪的?正如《蘋果日報》自己在報道中也說,拿了「利是」、餅咭也可以按自己意向投票,不一定會跟隨「指示」辦事,如此說法,不是「自打嘴巴」了嗎?
按《蘋果日報》說法,如果「利是」和餅咭可以令選民按照他人指示去投票,那麼,「長毛」、李卓人之流何不「有辦煮碗」,也來大派「利是」和餅咭,看看要求安定繁榮的選民會不會把票投給他們?反正他們一直有「黑金教主」黎智英這支「大水喉」射住,幾十萬、幾百萬隨時「袋住先,還怕沒有本錢去「買票」?
而更荒謬和可笑的是,反對派和《蘋果日報》造謠竟造到了「中聯辦」和張曉明的頭上,指他們「干預」和「企圖操控」選舉,所為有違基本法。
「企圖操控」選舉,所為有違基本法。事實是,「中聯辦」作為中央人民政府駐港聯絡機構,對特區政治和政制事務作出關注和表達看法,不僅不是什麼違反基本法,而且恰恰正是他們在職權範圍內應該作出和必須作出的「分內事」,否則,對涉及落實基本法和維護特區繁榮穩定的選舉大事不甚了了、不聞不問,那才有怠懈以至失職之嫌。
而更重要的是,「中聯辦」負責人迄今為止就立法會選舉所表達的關注,無一不是在基本法允許範圍之內,無非都是強調依法選舉,希望選出有利特區政府依法施政、有利繁榮安定的愛國愛港候選人,所云不僅「不逾矩」,甚至都已是「老生常談」,說能起到什麼「左右大局」的作用,真是有點「過譽」了。
至於說什麼企圖「干預」或「操控」選舉,反對派能舉出一個例子,說明「中聯辦」負責人在什麼場合要求選民投票給那一位候選人嗎?如果確有其事,拿得出真憑實據,那麼就不止是在報章上嚷嚷,應該立即到選管會和「廉記」舉報才是,否則,並無事實根據,只是在那裏指東打西、含沙射影,就是「狗急跳牆」的造謠和污衊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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