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近日,北京出台了《關於解決本市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問題的實施意見》,目前至少已有20個省份出台了無戶口人員落戶的實施細則。一些地方進一步細化了無戶口人員的分類。多地還優化了落戶程序,並強調禁止設立不符合戶口登記規定的任何前置條件。
這些地方的無戶口人員可去落戶了
據中新網報道,今年1月份公佈的《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解決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問題的意見》明確了無戶口人員落戶的總體方案,並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結合本地實際,出台具體實施辦法,並向社會公佈」。
近日,北京出台《關於解決本市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問題的實施意見》,提出全面解決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問題,各區政府要摸清本行政區域無戶口人員底數,並對無戶口人員戶口登記材料逐一建檔。
隨著北京上述實施意見的出台,目前至少已有20個省份出台了無戶口人員落戶的實施細則。
這些省份包括北京、浙江、海南、安徽、福建、重慶、四川、甘肅、吉林、黑龍江、廣東、廣西、山東、山西、陝西、河北、江蘇、青海、江西、湖北。隨著落戶細則的出台,上述地區的無戶口人員可以去辦理落戶了。
多地進一步細化無戶口人員分類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上述意見將無戶口人員分為了8類,分別是: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無戶口人員,未辦理《出生醫學證明》的無戶口人員,未辦理收養手續的事實收養無戶口人員,被宣告失蹤或者宣告死亡後戶口被註銷人員,農村地區因婚嫁被註銷原籍戶口的人員,戶口遷移證件遺失或者超過有效期限造成的無戶口人員,中國公民與外國人、無國籍人非婚生育的無戶口人員,其他無戶口人員。
在此基礎之上,多地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進一步細化了無戶口人員的分類,並明確了每類無戶口人員的落戶程序。
如,吉林省公安廳在解讀本地無戶口人員落戶細則時表示,吉林省在摸排無戶口人員底數情況過程中發現刑滿釋放、解除勞動教養未落戶的無戶口人員人數較多,因此,根據實際情況,在國務院《意見》八類無戶口人員基礎上增加刑滿釋放、解除勞動教養未落戶的無戶口人員類型。
此外,安徽將無戶口人員細分為9類,增加了「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中的無戶口人員」;廣東增加了「無法查找身份信息的滯留流浪乞討無戶口人員」;甘肅增加了「本轄區因歷史原因形成的無戶口人員」;河北也增加了「本地因歷史原因形成的無戶口人員」,等等。
禁設任何前置條件 優化落戶程序
在落戶的程序上, 北京、浙江等多數地區普遍明確要求,禁止設立不符合戶口登記規定的任何前置條件。
對於社會上最關注的「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無戶口人員」的落戶,浙江提出,有關公安派出所不得以未交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生育登記證(卡)、再生育證、已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憑證、違反計劃生育處罰決定書、社會撫養費徵收決定書或收據以及村(社區)同意落戶證明、未落戶證明等材料為由,不予或者拖延辦理。
此外,一些地區還優化了某種無戶口人員落戶的程序。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解決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問題的意見》,申請隨父落戶的非婚生育無戶口人員,需一併提供具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鑒定證明。
對此,吉林明確,為減輕無戶口人員落戶負擔,申請隨父落戶的非婚生育無戶口人員,原則上由父親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民警調查核實,憑社區(村委會)出具的證明辦理落戶手續。對無法判定或經民警調查未能核實相關情況的,需提供具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鑒定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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