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快訊 > 正文

康樂縣「8•26」特大故意殺人案調查處置情況的續報

2016-09-16

【文匯網訊】據中國甘肅網報道,8月26日「楊改蘭特大故意殺人案」發生後,康樂縣立即啟動應急響應,一方面組織力量全力施救,努力做好善後工作;另一方面全力開展案件偵破。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8•26」案件的性質

據公安部門現場勘查和鑒定,8月26日18時許,康樂縣景古鎮阿姑山村老爺灣社發生一起5人死亡的刑事案件。該村村民楊改蘭在其家房屋後一小路上,用斧子將自己的4個子女楊某帆、楊某利、楊某清、楊某福致傷後,服農藥自殺,導致楊某利、楊某福當場死亡,楊某清在送往醫院途中死亡,楊某帆、楊改蘭被送往醫院進行搶救無效先後死亡。事發後第八天即9月4日,發現楊改蘭丈夫李某英在本村樹林服毒身亡。

目前,經公安部門和檢察機關現場勘查、痕跡物證檢驗鑒定、法醫屍檢、走訪瞭解和深入調查取證,確定這是一起特大故意殺人案。

二、案件的教訓和反思

這起特大故意殺人案事實清楚,但從中暴露出我們工作中存在著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教訓是深刻的。

一是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不主動不及時。在案件的調查中,瞭解到楊家家庭成員之間矛盾複雜、思想隔閡嚴重,以及同鄰里之間關係長期不和諧、與村民很少來往等情況,之前村幹部雖然知情,但沒有引起足夠重視,協調溝通不夠,調處化解矛盾不主動不及時。

二是對楊家危房改造工作不深入。楊家房屋屬於危房,居住條件差。雖然縣鎮村幹部多次上門動員其進行危房改造,但因楊家家庭成員之間意見相左未能實施。從中反映出鎮村幹部沒有根據該戶家庭的特殊情況設身處地著想,缺乏深入細緻的思想工作和行之有效的措施辦法。

三是對扶貧政策的落實不完全到位。基層在貧困戶識別和退出過程中有簡單化操作的問題,僅用收入作為衡量標準、用村民投票方式決定是否享受低保,沒有綜合考慮楊家的實際情況,方法簡單粗糙,缺少對楊家有針對性的幫扶措施。

四是對死者家屬相關安撫工作不夠。案件發生後,雖然對死者家屬進行了慰問安撫,但李某英的自殺身亡暴露出對死者家屬的思想疏導工作做得不細緻、不深入,特別是對李某英在楊家的特殊處境考慮不周,對其失去親人的悲痛心情重視不夠,心裡狀態瞭解不透,安撫工作做得不細緻。

三、問責處理情況

鑒於這起特大故意殺人案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相關方面人員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州縣紀委和監察部門按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甘肅省實施〈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辦法(試行)》《甘肅省行政過錯責任追究辦法》等法規,對相關人員提出了處理意見。經州委、縣委研究決定,對縣、鎮、村三級工作失職責任人員實施問責。給予縣政府副縣長馬永忠同志黨內警告處分;給予景古鎮黨委書記白仲明同志,黨委副書記、鎮長呂強同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景古鎮副鎮長陳廣健同志留黨察看一年處分,建議行政撤職;給予景古鎮阿姑山村黨支部書記李進軍同志留黨察看一年處分(根據規定,黨內職務自動撤銷);給予村委會主任魏公輝同志留黨察看一年處分,建議按相關規定予以罷免。

如果發現其他違紀違法問題,我們絕不姑息,嚴肅處理。

四、下一步工作

按照有關政策,我縣將積極採取相應措施,對楊改蘭遺屬生產生活中的困難予以救助,在徵得遺屬同意後,盡快幫助其進行危房改造。同時,舉一反三,在全縣全面開展排查整改工作。

一是集中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活動。全面摸排涉法涉訴、征地拆遷、企業改制等方面的矛盾糾紛和隱患,落實責任,建立台賬,抓好整改,掛牌銷號。

二是集中開展危房改造工程。集中時間和力量加快農村危房改造步伐,優先安排D級危房改造。

三是集中開展城鄉低保核查工作。著力核查和解決存在的暗箱操作、優親厚友等問題,切實保障好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

康樂縣政府新聞辦公室

2016年9月16日

責任編輯:鐘鉉

新聞排行
新聞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