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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在買賣深圳6平米袖珍房?不是住宅性質也非華僑城項目

2016-09-25
房內的折疊床。 深圳晚報微博 圖房內的折疊床。 深圳晚報微博 圖
內部設施。 深圳晚報微博 圖內部設施。 深圳晚報微博 圖

【文匯網訊】深圳6平方米小戶型近幾日爆紅。

據澎湃新聞網報道,該樓盤名為「僑城尚寓」,樓盤位於南山區華僑城沙河東路與新中路交匯處,整個小區一共有169套精裝公寓。而引起關注的6平方米的小戶型均位於6層到15層。幾乎每一層樓都有一套面積大約為6.61平方米的極小戶型,一共有9套,均為平層,面積從5.73平方米到7.48平方米不等。加上開發商贈送的面積,實際使用面積約有12平方米。

據稱,這9套極小戶型目前已全部售罄,並且售出的均價達到150000元/平方米。

澎湃新聞查詢多個房產中介網站發現,房產中介介紹該樓盤時稱,僑城尚寓為原祥祺觀景閣改造項目。有些網站稱該項目為深圳華僑城集團所有。

但隨後華僑城方面向澎湃新聞否認了這一消息,稱該項目並不是華僑城的項目,是有人在假借華僑城的名義,公司將會依法評判該行為是否侵權。

而有媒體報道稱,售賣的6平方米小戶型確有紅本房產證。房產證登記信息顯示:這套房子實際產權面積是6.68平方米,1998年的土地使用權證,70年產權,屬於標準的限購限貸住宅類產品。

而其實早在一個多月之前,《深圳晚報》在8月2日就曾報道稱,深圳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南山管理局復函稱該「鴿子籠」戶型不屬於住宅戶型,與房產預售無關。

復函中提到:「某某尚寓於1999年取得《深圳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2006年取得《深圳市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該建築功能為公寓和辦公。」2007年該樓盤辦理房地產初始登記,其中6到15層共169套公寓轉讓給陳某某等個人業主,同年辦理二級轉移登記。在這169套公寓中,有12套建築面積在5.73到15.18平方米之間。目前,該樓盤被深圳市中執資本有限公司購買後重新裝修,再向社會銷售。那麼這種房地產買賣行為即為市場三級轉讓行為,即俗稱的二手房交易,與房地產預售無關。

同時,深圳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南山管理局還在復函中提到,該棟建築1到5層為辦公,6到15層為公寓,不屬於住宅。且深圳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從未批准過類似「鴿子籠」住宅戶型,在今後的規劃審批中也將依法依規嚴格審查,確保住宅戶型設計符合國家省市的建築設計規定及規範。

據瞭解,公寓與住宅產權存在比較大的區別。

一般來說,公寓如果實在商業用地上建起的項目,是商業性質,將不能落戶,因此也不能滿足入學的需求。此外,按照《住宅建築設計規範》的有關規定,居住產品中的住宅,必須滿足日照、采光等相關條件。而公寓則不一定,因此同一幢樓中公寓的日照條件比住宅差。在建築標準上,公寓不允許有外挑的陽台,戶型顯得封閉;公寓的水電往往是商用而非民用。與此同時,公寓類產品的貸款年限和住宅也有區別。

責任編輯:于岄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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