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網購一族注意了!國家工商總局27日對外公佈《網絡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實施辦法(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根據徵求意見稿,七類商品不適用或不宜適用無理由退貨,拆封、調試不影響商品完好,退貨時應當將贈品一併退回,退貨運費由消費者承擔……諸多細則關係著消費者和商家的利益,如果你有意見,可在10月11日前提出。
哪些商品不適用無理由退貨?
——明確七類範圍 避免商家擴大解釋
據中新網9月28日報道,《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了四類商品不適用無理由退貨,包括:消費者定作的商品;鮮活易腐的商品;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製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交付的報紙、期刊。同時規定其他根據商品性質並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不宜退貨的商品,不適用無理由退貨。
實踐中,經營者和消費者關於哪些「其他」商品能夠適用無理由退貨存在不同理解,一些經營者甚至對不適用無理由退貨的商品類型進行擴大解釋,一定程度上架空了無理由退貨制度,往往導致消費爭議發生。
為此,徵求意見稿重申了四類商品不適用無理由退貨,同時還列舉了三類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可以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規定的商品:(一)拆封後易導致商品性質改變、影響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二)一經激活或者試用後價值貶損較大的商品;(三)銷售時已明示的臨近保質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
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對中新網記者表示,徵求意見稿進一步細化了不適用退貨的商品範圍,有助於避免商家進行擴大解釋,減少網購退貨糾紛。
拆封商品也可無理由退貨?
——拆封、調試不影響商品完好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退貨的商品應當完好。但該法對商品完好的內涵和標準未加以明確。消費者和商家對商品完好的理解不一致,成為無理由退貨產生的爭議焦點之一。
中新網記者發現,實踐中,有的經營者不僅要求商品本身完好,而且商品包裝必須完整,甚至要求商品不得拆封、試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消費者的權利。
為此,徵求意見稿對商品完好的內涵和標準進行了界定:商品能夠保持原有品質、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標標識等齊全的,視為商品完好。徵求意見稿進一步明確,消費者基於查驗需要而打開商品包裝,或者為確認商品的品質、功能而進行合理的調試不影響商品的完好。
此外,徵求意見稿還規定,以消費者已拆封、查驗影響商品完好為由拒絕退貨並超過十五日的,依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六條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會不會更容易買到「二手貨」?
——不能恢復原狀的商品應明確標注
中新網記者注意到,一些人擔心以後會更容易買到「二手貨」。對此,徵求意見稿創設了無理由退貨商品檢驗及再流通的制度,明確規定網絡商品銷售者應當建立完善的無理由退貨商品檢驗和處理程序。
徵求意見稿規定,對能夠完全恢復到初始銷售狀態的無理由退貨商品,可以作為全新商品再次銷售;對不能夠完全恢復到初始狀態的無理由退貨商品而再次銷售的,應當通過顯著的方式將商品的實際情況明確標注。
如果不明確標注進行銷售,以後可能被罰款1-3萬元。根據徵求意見稿,銷售不能夠完全恢復到初始狀態的無理由退貨商品,且未通過顯著的方式明確標注商品實際情況的,違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罰;法律、行政法規未作規定的,予以警告,責令改正,並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贈品怎處理?退貨運費誰承擔?
——贈品應一併退回 消費者承擔運費
退貨時,贈品需要退回嗎?徵求意見稿提出,消費者退貨時應當將商品本身、配件及贈品一併退回。贈品包括贈送的實物、積分、代金券、優惠券等形式。如果贈品不能一併退回,經營者可以要求消費者按市場價支付贈品價款。
運費誰來承擔?徵求意見稿明確,商品退回所產生的運費依法由消費者承擔。經營者與消費者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消費者參加滿足一定條件免運費活動,但退貨後已不能達到免運費活動要求的,網絡商品銷售者在退款時可以扣除發(送)貨時運費。
最晚什麼時候能收到退款?徵求意見稿明確,網絡商品銷售者應當在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內向消費者返還已支付的商品價款。
責任編輯:萊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