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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證監:提高期貨公司最低淨資本要求至3000萬元

2016-10-28

【文匯網訊】(記者 張聰 北京報道)昨日,中證監新聞發言人鄧舸表示,中證監就《期貨公司風險監管指標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新修訂的《辦法》將最低淨資本要求提高至3000萬元,並按流動性、可回收性及風險度進一步細化風險計算比例,提高計算的科學性。此外,鄧舸透露,為支持創新創業,首單雙創企業的非公開發行債券已成功發行,並在上交所上市。

談及為何修訂期貨公司風險監管指標管理辦法,鄧舸介紹,近年來期貨市場和期貨行業發展較快,現行制度對期貨公司風險覆蓋不夠全面,難以適應新形勢下依法從嚴全面的監管需要。二是期貨資管產品的種類增多,風險特徵各異。三是部分監管指標標準與當前市場容量等不相匹配,不能滿足加強系統性風險防範的需要。

鄧舸表示,具體修訂內容為:一是提高最低淨資本要求至3000萬元,加強結算風險防範;二是按流動性可回收性及風險度大小進一步細化資產調整比例,提高淨資本計算的科學性;三是調整資產管理業務風險資本準備計提範圍與計提標準,提升風險覆蓋全面性;四是鼓勵期貨公司多渠道補充資本,允許期貨公司將次級債按規定比例進入淨資本;五是進一步強化對期貨公司監管要求,強化監管力度。

此外,鄧舸透露,為了更好的服務供給側改革,優化中小企業資本形成機制,作為中證監創業創新試點,昆山龍騰光電,蘇州德品醫療股份公司,非公開發行的兩單雙創公司債成功發行,並在上交所上市。他指出,支持創新創業型企業發行雙創債,對於發揮交易所服務實體經濟功能、支持雙創企業融資、豐富公司債主體結構、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加大資本市場支持創新創業力度具有重要意義。下一步,中證監將加快推動雙創債試點,完善體制機制改革,加強市場制度建設,拓寬企業融資渠道、降低融資成本,滿足雙創企業融資需求,提升債券市場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

責任編輯:朵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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