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鄭治祖)全國人大常委會已依法就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有關依法宣誓的條文作出了全面、權威的解釋,多名在就職宣誓時「加料」的立法會議員會否同樣被取消議員資格的問題備受關注。特區行政長官梁振英8日在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時表示,特區政府會研究人大釋法後是否有後續工作需要特區政府去做,當局會根據香港基本法及本地法例辦事。倘有議席出缺,特區政府會盡快舉行補選。被問及釋法會否限制部分人參加補選以至日後選舉的資格,他則指,香港人有依法選舉和被選舉權,有關問題要根據包括基本法在內的法律規定處理。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宣誓人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解釋,指宣誓人故意宣讀與法定誓言不一致的誓言或者以任何不真誠、不莊重的方式宣誓,也屬於拒絕宣誓,所作宣誓無效,宣誓人即喪失就任該條所列相應公職的資格。
立法會內務委員會9日上午會舉行特別會議,就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解釋與政務司司長、律政司司長,及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會晤。除了「青政雙邪」游蕙禎及梁頌恆的問題外,估計在宣誓時加料的其他議員,包括劉小麗、羅冠聰及姚松炎等的議員資格會否受釋法影響,及特區政府會採取什麼跟進行動,將會成為其中一個討論的焦點。
人大釋法釐清理解問題非「僭建」
梁振英8日早晨在行政會議前回應有傳媒提問指,特區政府會否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解釋,對劉小麗及姚松炎等的議員資格提出司法覆核,及當局是否正籌備有關議席的補選時表示,由於解釋內容於前日上午才公佈,特區政府目前目前未有關於補選的工作安排。倘出現議席空缺,當局會會盡快進行補選。「至於今次釋法的影響,我們會依法辦事。……我們會研究人大釋法之後有沒有甚麼後續工作要特區政府去做。」
針對有反對人稱是次釋法是對基本法的「僭建」,梁振英反駁,「基本法是香港法律的一部分,而人大釋法亦是香港的憲制和法律制度一部分。人大釋法確實釐清了很多大家之前對基本法和其他香港法例理解的問題。」
港人享選舉被選舉權會依法辦事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解釋,「第一百零四條規定的『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既是該條規定的宣誓必須包含的法定內容,也是參選或者出任該條所列公職的法定要求和條件」,有記者問到此舉會否「限制」了市民的參選權的問題。梁振英指出,「香港人是有依法選舉和被選舉權,這個是要根據法律辦事。」
不過,他補充,「『根據法律辦事』中的)法律除了香港其他的本地法律之外,亦包括基本法,基本法亦是香港本地法律,所以人大釋法是值得大家重視的。」
被問到他在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前,是否有向中央反映港人的意見時,梁振英說,「香港特區政府在香港和中央關係問題上,我們有全面和暢通的溝通渠道,所有這類事情特區政府都會全面反映香港各個方面的不同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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