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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前檢察長何超明涉濫用職權等案第七次開庭審理

2017-01-06

【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實習記者周少奇 澳門報導)澳門前檢察長何超明涉濫用職權、巨額詐騙及分享經濟利益等案,6日在澳門終審法院第七次開庭審理。今次審理圍繞被告涉嫌指使下屬將630項合同判予空殼公司,又以公帑支付女性友人的機票食宿及交通等費用,涉及近四千萬元(澳門元,下同),被指獲利超過一千萬元,展開聆訊。

起訴書指,被告何超明將廿四類服務合同直接判予被告等人操控的十間空殼公司。今日審理第十六至第廿四類服務合同,包括公關服務、遠端監察服務、官邸雜項維修保養等等,共計630項合同,涉及近四千萬元,被指獲利超過一千萬元。

何稱女性友人是翻譯員

控方指何超明以公帑支付女性友人王顯娣等非檢察院人員的機票食宿及交通等費用,涉嫌詐騙。何超明稱,王顯娣是英文翻譯員,協助他到北京參與最高人民檢察院外事局的「碰頭會」,並去杜拜參加國際會議,會議同時有內地省級檢察長出席,王顯娣也協助他們翻譯。

合議庭法官賴健雄提出質疑,認為檢察院有翻譯人員,最高檢外事局也可要求外交部提供翻譯人員,無需用王顯娣。何超明回應指,外事局英文翻譯員人手不足,而且王顯娣負責澳門檢察院與最高檢外事局的聯絡工作,因而與當局相熟,故此任用王氏。賴健雄再追問,為何用非檢察院人員與外事局聯絡,何拒絕回答。

助理檢察長陳子勁就被告的杜拜行程提出問題,質疑行程屬於私人旅遊,被告卻以疲累為由拒絕再回應。

何超明認為替王顯娣支付費用,做法沒問題。他同時舉例,檢察院人員到北京參加國情班時,檢察院也曾為澳門中聯辦的某位部長支付機票。但承認下屬的處理方法有違程序。何反對控訴書特別提及“女性友人”的字眼,稱與事實不符,並非只有女性;又稱抺黑有很多方法,但黑不過他現在坐在法庭。

何稱不願食臭貓

部分的判給合同涉及購買咖啡粉,何超明說「飲完唔夠一個月指控我詐騙」、「飲時個個都開心,飲完指控我犯罪」,就如中國人說「端起碗吃肉,放下筷子罵娘」。

合議庭法官岑浩輝質疑為何每隔一兩個月便送咖啡粉,當中涉及大量批給程序,所費成本(行政資源)比咖啡本身更貴。何回答需透過庭審釐清,問題出在應否指控他犯罪。他並說部分指控追究他10年批給的合同,是過於苛刻,檢控理由也不充實,這樣做對他不公平、不公道,脫離社會實際。岑浩輝直言不了解便直說不了解,沒甚麼好陳述,何超明則反駁:「唔了解都要講,依家唔係食死貓,係食臭貓。」

何超明回應指控時多番質疑控訴書的表述事實不清晰、缺乏理據,例如書中多次提及「某公司無提供任何實質服務」、「下屬按被告意願執行」、「技術員無相關專業技能」等字句,被告要求控方提出實質證據。岑浩輝表示,應留待日後處理,控方自會提出表述的理據,被告現時只需回答自己所知道的事實。

案件押後至一月九日開庭,介時將審理洗黑錢及財產來歷不明等控罪。

責任編輯:于岄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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