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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案前私人保鑣:遊艇最少3層高

2017-01-20

【文匯網訊】(記者 杜法祖)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貪瀆案20日在高等法院續審,控方傳召前行政長官私人保鑣(G4)張日東作供。張表示,2012年2月陪同曾蔭權乘坐私人遊艇回港,印象中遊艇頗大,最少有3層高,船身最少長30至40米。

張日東庭上稱,他於2009至2012年期間,擔任時任行政長官曾蔭權的私人保鑣,他與另外3名同事輪流為曾提供24小時保護,每日並須向保護組主管提交工作報告。

控方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引述2010年11月5日的工作報告,指當日下午6時曾蔭權與妻子離港前往內地,並將於兩日後回港。張稱當日有陪同曾蔭權到達皇崗口岸,特首進入內地後,就改由內地保安人員負責保護特首,香港保安人員通常不會陪同特首前往內地,他亦無印象曾蔭權當日是否前往江門出席晚宴。控方問張有否見過黃楚標,張回答:「無咩印象」、「唔記得」。

辯方盤問時指出,2012年2月曾蔭權在電台節目被問到有關傳媒揭發他接受友人款待、乘坐私人遊艇從澳門回港。張日東表示,2012年2月他曾陪同曾蔭權乘坐遊艇回港,其間曾蔭權先在坪洲下船及遠足,再回到住所。張稱印象中該遊艇頗大,最少有3層,船身最少長約30至40米,當時船上最少有20人。

主控官20日向陪審團展示多份銀行紀錄,指曾太鮑笑薇2011年間先後36次,將東亞銀行聯名戶口內的存款兌換成人民幣,同年9月戶口內已累積超過100萬元人民幣,並將該筆人民幣款項轉做定期。2011年11月8日曾太提早取消定期,並將80萬元人民幣轉帳至其個人戶口,然後作出緊急指示,將80萬元人民幣轉帳到雄濤股東黃楚標旗下東海聯合(集團)有限公司一個戶口,惟當天的轉帳未能成功,直至11月17日才再次成功轉帳。

控方早前證供指,東亞銀行主席李國寶曾於2010年7月16日上午開出一張面額35萬的「現金支票」,相距僅35分鐘,曾蔭權夫婦的聯名戶口便多了一筆35萬元的現款。根據銀行紀錄,2010年7月16日早上,曾太在中環東亞銀行總行將一筆35萬元現金款項存入她與丈夫的聯名戶口,及後又再分別存入5萬元和32萬元到該聯名戶口內。

責任編輯:Sun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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